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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诺言同温小姐学画的我,在接到电话的一瞬间,不慎将颜料图出线。
听筒那头是刻意调小的新闻报道,周朗温润的声破开纷杂,带着点漫不经心,他或许只是用新闻打掩护——在我批评他过度沉迷游戏后。
他说:“这儿有一封信,没有姓名地址,是你的吗?”
问题犹如炸弹般抛来,其实自上次后,我在信中提过一个新的,更安全的地址,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阿森没有照做。
当然,我不怪他,我怎么会怪阿森呢,我的脑子飞速运转,极力想出一个合理的回答,庆幸的是,周朗没有耐性的特点在此刻拯救了我。
他安静等待了没几秒,便说:“这样,我替你放在书桌上吧。”
温小姐眸中闪光,如果不是我有些烦心,一定会将电话递给她,请他们温存一番,只是我心乱如麻,不仅急急离开,甚至最后她再次嘱托我那件事时,我连点头都忘了。
推开一楼的门,没有人,我抱有侥幸,行至卧室,一封淡黄色的信安然躺在书桌,我扑上去。
不是,是我用以存放手工店打工费的,店长原先不肯要我,他说他记得我,总和一位开宝马的年轻人一块,他说这可不是富家小姐的消遣,你得真正做得下来。
尽管周家叁年,的确将我养得有些娇,但这些我还应付得来,不过是擦洗收拾。
半个月的空余,足足有一千块。
我不喜欢虚拟数字,非得取出,迭放在信封中,趁周朗不注意一张张抹过,是跟阿森学的坏习惯。
我皱起眉,那么,阿森的信呢?
蓦地,有人轻敲门,周朗踱步进来,坐入沙发,两条长腿架在一起,信件被他随手丢在近旁的桌,他不来,我也不去。
他仿佛很倦了,摘下眼镜搁置一旁,捏了捏鼻梁,随后睁眼,有些迷惑地笑望我:“不来取吗?”
上回他就已偷看过我的信,这回呢,我警惕注视他。
他忽然就放软眼神,走来我身边吻了一下我的鼻尖,我侧脸躲开,他顺理成章用指腹抚摸我的脖子:“瞧瞧你,像只炸毛的猫咪,我又没有偷看,像你这样年纪的孩子,交些朋友很正常。”
今天他又换了套说法。
他解释完并非故意捉弄我,而是想亲手交给我后,就走了。
待门阖上,我才去往桌前,信的确是完好的,封口还在,不同以往,没有姓名地址,但我知道,就是阿森,信封捏在手中有些厚度,还直响。
心中一动,拆开,果然,是我在桃花镇最爱吃的糖果,是非常廉价的糖精色素,我在繁华的b市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只在信里提了一嘴,他便买来送我,我笑了一下,还是阿森最知道心疼我。
那一天直到夜里我都很开心。
躲在被窝,偷含了几颗糖在嘴里,我感到这段时间里前所未有的轻松,像有一大团云轻轻托起我,叫我远离尘世。
我意外睡了个好觉,连周朗何时进来的都不知道,朦胧中听见他对我说:“这样你就会变得开心吗?”而后,他轻得不能再轻地吻了我。
时间躲在指尖一跃而过。
与往年无异的新年,浑浑噩噩地坐在大厅,烟花齐放,我听得一颤,周朗难得稳当,不喝酒改喝茶,学兄长学得有九分像。
我收到了阿森的回礼,一对红手套和红围巾,软绵绵,上面绣的是我和小朗——我曾将小朗的照片寄给他。
写到“小朗”这两个字时,我有一瞬的迟疑,风一吹,将信纸吹去不知何处,再提笔,我写下“小咪”。
回信里,阿森祝我“新年快乐”,而后这四个字被重重划去,重新写下“天天快乐,要多微笑”,读到这里,我就笑了一下,趴在桌上,将信举起,让阳光透过。
阿森会写的字变多了呢,想起我们以前在阿姨家念书识字日子,好像真的很久远了。
等屋外有一点动静,我又迅速将信藏起,然而根本无人进来,几时半刻后,再次拿出。
有时抛开这种甜蜜,另一种被我刻意忽视的绝望隐隐地破土而出。
为了能名正言顺戴阿森送的围巾,我敷衍地织了一条送给周朗。
那天,他终于沉不住气,冲上来一把抱住我,直往我怀里蹭,然后我听见他抽泣的声音,他一定感到丢脸,在我衣上蹭了好久才敢抬头,眼睛红通通的。
“我以为你生我的气,不再要我了呢,”他一眨眼,滚圆的泪珠沁湿睫毛,堆在眼尾,鬼使神差,我屈指刮去,他狗儿似的捧住我的手,直将脸贴在上面磨蹭,“眠眠,原谅我好不好。”
原谅?
我紧蹙眉头,想抽手离去,他慌了神,仿佛做了很大挣扎才说出这句话:“那些话不是我说的,我才不会觉得你恃宠而骄,我就喜欢你那样。”
越看他这副装可怜的样子越烦躁,我甩开手:“不是你是谁?”
他并不说话,满眼希冀地望着我,等待我说出他想听的答案,真是够了,我嗤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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