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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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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机会也不多了。等你再大几岁,就穿不了这种颜色了。”

叶霓笑了,这父亲还是挺可爱的。

其实叶长胜这个九流企业家也很不容易,他自己就是吃亏在出身不好,家里一点背景都没有。现在能真正做起来的大企业家,哪一个拐着弯不是有后台,而叶长胜,他是真正的摆地摊起家,市场里卖过鸡,农场里喂过猪,但在给女儿普及家庭历史的时候,他把喂“猪”婉转地换成了养牛。

当然,养“牛”比养“猪”听上去也好不了多少,但在女儿面前,父亲总会有人类奇怪的虚荣心。

但他不知道,无论养猪还是养牛,对于曾经是顶级名媛的叶小姐来说,打击都是巨大的。加上叶霓那天还旁敲侧击了一下,知道这浑身“泥巴味”的父亲,之所以剑走偏锋,通过给人家慷慨买单的方式,想要挤入人家的圈子,已经花了差不多三年的时间,也试过带女儿去,但女儿虽然长的还可以,但联姻谁只看长相……

所以这是一段悲催的历史。

还好两个哥哥都是在国外读过ba,不过叶霓一听才去了一年,就明白那是真正的镀金,重点在“镀”这个字,半点含金量没有。

所以对叶长胜的品位,她真的没有太苛求,穿不对衣服的人很多,就算很多人找服装顾问,还有穿错衣服的事件。

明星红地毯上的例子每天都有!

她叹了口气,算了……能成一家人也是缘分。

“爸,你以后要记住,好看的颜色,并不一定适合穿在身上。”她抬手,摸向叶长胜的西装领子,不是手工定制,颜色也不够正,“我们在外和别人接触,你要打入别人的社交圈,就得先看懂别人释放的信号。如果别人都是叉子,你也得把自己打扮成叉子,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习惯,出身,就觉得自己应该是筷子!”

她整好叶长胜的领子,“品位和习惯,是要慢慢培养的。特别是人家的圈子,党同伐异的道理懂吗?你要想他们觉得你是一个圈子里的人,起码在外表上,要人家挑不出你不对的地方,有碍眼的地方,那就是格格不入。”

叶长胜顿时大喜,那天他女儿好好和他说话,他觉得女儿说的话真简单,真容易明白。

可是后来她生气了。

现在看样子女儿已经消气了,他说,“女儿你在哪儿看的这些道理,说出来真是浅显易懂。”

叶霓说,“所以你以后都要听我的,买衣服要带我去挑……当父亲的,怎么可以不娇养自己的女儿?当女儿的,怎么可以不被娇养?老爸都不娇养的人,难道指望联姻之后被老公娇养吗?”

叶长胜醍醐灌顶,连连点头,“我女儿一磕,真的开窍了。”

叶二哥却又一次对他妹刮目相看,这人现在变得这么会说话还得了,“你……真的不准备和以前一样,自食其力了吗?”语气很有些不死心。

叶霓想,自食其力?那是什么玩意?

“家庭是接力赛,父母子女代代相传才能走到可见的上层,你让我一个人独自去长跑?我跑的再好看有什么用?”她挽上她“爸”:“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听过吧……”

叶长胜点头,陈胜起义时候说的。这句话是他年少的励志名言呀。

叶霓说,“就是个笑话!没出身的人用来自我安慰的!”

叶长胜:“……”

叶霓却看向叶二哥,眼神挑衅,很有些“我就是要‘坑爹’,你能拿我怎么样的架势”,让他刚刚不说真话,那大衣明显不合适也不说,叶长胜的“执迷不悔”是积年累月。

而且这算什么,她还要和他们“豪门争产”,以后她一定必须是家里的掌舵人!

叶二哥却忽然笑了,走到她跟前,上下打量半响,“看来失忆的确实彻底,连审美都摔出了坚持来,就是不知道你现在的审美外加失忆症,该怎么对待你的男朋友?”

“什么?我有男朋友?”叶霓大惊。

叶二哥看她诧异到瞪圆了眼,有种惊讶到极致的傻气,笑的越发开心,“虽然有些奇怪,但看到你这样,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好愉快!”

叶霓:“……”一个其实才不到21岁的小豆丁,她不和他计较。不过,有男朋友怎么这么多天不出现?应该……应该……感情一般……挺好甩的吧……

——可是甩人家的男朋友,

这个她真的没有干过呀……06

☆、 夏听音

叶霓知道“自己”原来有个男朋友,自然很惊讶,她惊讶的不是有这个人,而是“怎么甩”人家。

要知道分手是一件很伤人的事情,她这人虽然“万人恨”了些,但却不会去轻易去做真正伤害人的事情。万一人家这男朋友和以前的叶霓感情很好,那可……

叶二哥看她愁眉苦脸,那张从医院回来后越来越光彩照人意气风发的脸上,终于显出了小女孩般的挫败,一时心情大好。

喝着保姆冲的咖啡,他说,“看在兄妹一场,别说我做哥哥的不够意思,想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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