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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欠你一个男朋友 第149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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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跟我拼命不可。”

我噗嗤一声笑了:“又不是你伤害我,他跟你拼哪门子命,难不成他还能这么不讲理?”

不过有张路陪在我身边,我倒是一点都不紧张了,商学院是我们记忆中青春里最青涩的时光,回到了这儿就能让我们不由自主的想起大学时期的故事。

“曾小黎,我记得你以前总喜欢去小树林里坐着晨读,我问你,你当初是不是偷偷的爱慕着文学院有名的才子?”

张路一问,我倒是想起来了。那时候文学院有个很有才气的男生,长的也是斯斯文文的,戴一副镜框眼镜,皮肤白白净净的,喜欢穿白色的格子衫和天蓝色的牛仔裤,卷起裤边,脚下一双帆布鞋,永远背着一个双肩包,手中拿着一本书,书页里夹着一支钢笔。

巧的是,他也有早起晨读的习惯,也喜欢在小树林坐着。

偏偏我那时候最喜欢的装扮也是扎着马尾穿着格子衬衫,最喜欢的也是天蓝色的牛仔裤,也穿一双帆布鞋。不一样的是,我不背双肩包,总觉得双肩包没有安全感,我背的是单肩的帆布包。

小树林里的空气格外清新,加上小鸟鸣叫,气氛烘托的很好。

我和才子从来没有说过话,每次我都是坐在同一个地方,与他坐的石凳隔着一百米左右的距离,我们偶尔会对望一眼,相视一笑,那种感觉就像是亲近自然。

他很有才气,所以文学院的小姑娘很多都偷偷的爱慕他,都会因为他而来到小树林晨读。

那段时间小树林的早晨很热闹,好多情窦初开的小女生都会借着看书偷偷的欣赏不远处的才子,偶尔有几个活泼大胆又热情的姑娘,会主动走上去问,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

才子通常都是淡淡的笑一笑,点点头,不发一语。

打破平静的是有一天早上,自称为睡美人的张路破天荒的起了个大早,买了早餐来小树林找我。

说来也巧,那一天来小树林的人很多,才子来的稍微有点晚,只剩我身边还有一个位子,我以为他会转身离开,没想到他径直朝我走来,那是我第一次听他开口说话,声音轻柔。十分沉稳:

“你好,,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

我也和他一样微微一笑,点点头。

本来是个无比美妙的早晨,却被大大咧咧的张路给搅和了,她当着才子的面就开始调侃我:“我说你怎么每天早起来这儿看书,原来是和才子有约啊。”

我当时年轻,容易脸红。

我才大一,才子已经大四了,并且他就在本校实习,所以有很多女生爱慕也是正常。

但我绝对没有,我跟他之间就像是树林和石凳一样,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才子见张路调侃我和他,合起书本很礼貌的说:“你们好,我叫御书。”

当时张路就笑话人家的名字,但后来我们得知,御书只是才子的笔名,他时常在文学周刊上发表各种作品,也难怪会有那么多的人喜欢他,因为他真的是个非常知书达理的男人,修养好气质佳,在一大群从未谈过恋爱的女生眼里,他简直就是她们心目中的男神。

那一天我心跳到快要窒息,拉着张路落荒而逃。

后来好几天都在下雨,小树林不适合晨读了,我也偷懒睡了几个懒觉,半个月后再去的时候,他依然坐在老位置,不同的是,他见到我之后就合起书本朝我走来,在我身边坐下浅浅一笑:

“下雨这几天你都没来,天晴了也没见你,你最近是生病了吗?”

我当时心里想的是,这个呆子,下雨了肯定不来啊。

我脸红着回答:“最近备考,晚上熬的有点晚,所以早上起不来。”

那是御书第一次在我面前说俏皮话:“小懒虫,好习惯是要坚持的哦。”

为了督促我早睡早起,御书把他常用的亲手制作的枫叶书签送给了我,上面还有他的落笔,后来又制作了一张文艺范的书签给我,上面是他的手握着一支钢笔。还有一行字:赠给灵魂永远有书香气的女子。

我记得这两张书签我现在还保留着,在老家的阁楼里,结婚之后我们老家新建了房子,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特别古典的书柜,我的书签就夹在宋词里。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跟御书像是有默契一般的,每天都几乎同时来到小树林,但我们依然坐在不同的石凳上,默默的看书,累了就抬头看看对方。

张路好多次都劝我主动出击去追求他,但是才子都是只适合远观不适合靠近的,我对他仅限于欣赏,没有张路所说的那种小鹿乱撞的感觉。

御书实习结束后,本来说是要留在学校任教的。他也是第一次邀请我周末一起用晚餐,还说我可以叫上我的朋友。

我说我需要考虑,周日的早上,我来到小树林,几乎风雨无阻的御书却没来。

从那天以后,我再没见到过他。

“怎么,想起才子了?”

张路推了推我,眼神里全是偷笑。

我看着近在眼前的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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