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7 / 7)
一个人出来买东西……咳!咳!”女子说到这里,连续咳嗽两声,口中吐出一口血来,“右侧的肩胛骨碎了,刚才扔砖头的人好大的手劲儿,你不用感谢我,我也不是为了救你才刺呼天宝的,说起来今天还要谢谢你给我提供了那么好的一次机会刺他这一剑呢,我跟他有不共戴天之仇,盯了他好几天了,这家伙跟那个尹怀青俩始终焦不离孟,今天算是他们分开时间最长的一次了。”女刺客说完独自要走。叶皓东忙阻拦,道:“不管怎么说你也是为救我才受的伤,等我兄弟过来了就送你上医院,医药费包在我身上,你在哪落脚儿?回头我再派人给你送回去。”前边两句还好理解,女刺客也只是摇头表示拒绝,后边两句一出口,女刺客出奇的怒了,抬头看着叶皓东狠狠瞪他一眼,“你果然是个登徒子!”
叶皓东惊讶的看着这张他用最古怪的方式熟悉起来的面孔,吃惊的说道:“原来是你!”
晚饭喝多了,就写这么多吧,睡觉去了。还以为写不出来了呢。
登徒子,庙堂,老同学
史上最冤的男人非登徒子先生莫属了。宋玉的一篇‘登徒子好色赋’便将他打得永世不得翻身。词句较多我就不在这做文抄公占字数了。只说说译文大意:天下佳人没有比得过楚国的,楚国的姣娘要算我家乡的最好,我家乡的美女之中最拔尖的,就是我东邻的一位姑娘。这位姑娘,身材适度,不高不矮,脸色也天生好看,不用擦粉抹胭脂;眉毛、皮肤、腰身、牙齿,没有一处不美。她微微一笑的时候,那漂亮更是难于形容,要让阳城、下蔡那些花花公子见了,不着迷才怪呢!可是,这位“东家之女”,常常攀登墙头来偷看我,已经整整三年,我至今还没有接受她的顾盼呢。接着说到登徒子,大意是:“至于登徒大夫,就和我截然不同了。他的妻子,头发乱、耳朵斜,嘴唇裂、牙齿缺,走起路来,弯着腰、一瘸一拐的,而且满身癞疥,还患着严重的痔疮。而登徒大夫却很喜欢她,已经同她生了五个孩子了。大王您说我们俩谁更好色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