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4 / 4)
一锅粥,不会比某个混乱宫廷的贵族们简单多少。善神之间也有不少冲突,更别说还有中立神。就拿治愈之神来说吧,她与中立的死亡之神便势不两立,若要让一个死亡之神的信徒去唱治愈之神的圣歌,别说神不乐意,信徒首先就会将这种要求视为侮辱,脾气暴点立马开打。
但能唱圣歌的人,一定不属于邪恶阵营。
比如我。
我曾身披黑袍,在许多通缉令中榜上有名,虽然诨名如今很不好意思拿出来用。嗯,他们叫我“雷歇尔之刃”,由此可见雷歇尔的威名之重,他的名字都能当形容词来用了。我做过一大堆破事,行事不择手段,堪称名师出高徒,倘若牧师小姐知道我是谁,她大概也不会这么惊讶。
话说回来,如果知道我是谁,这位天真的小姑娘搞不好会对整个世界都产生怀疑,质疑为什么我这样的人居然可以保持中立。
但世界也好人心也罢,本来就不是黑白分明的东西。
善恶观这种神学与哲学兼有的学问,复杂得谈论几天几夜也说不完,简单得一个侦测法术就能解决,尽管阵营侦测法术的原理依然众说纷纭。我觉得这个问题无聊极了,比起谈论这些东西,我宁可多讲几个诸神八卦,或者荤段子,游吟诗人拿手好戏呀。
治愈之神的悼亡曲很短,全部唱完也就一分多钟的事情。理论上还可以有几分钟的默哀,不过这就算了,那位牧师小姐想必是不会想让我站在旁边给她默哀的。我解下她的披肩,盖上了她死不瞑目的脸,再度起身向前。
两步之外,便是雷歇尔的实验室。
门被暴力破坏,这会儿一推就开。我在不远处的墙壁上,看到了那个大约是爱德华的家伙。
牧师小姐的爱德华并非我以为的小白脸,至少现在,他长得十分……不雅观。密密麻麻的血色荆棘布满了他鼓胀到极致的皮肤,又像狰狞的纹身,又像破体而出的寄生植物。爱德华的身躯现在像缝合兽一样强壮,右手粗壮得出奇,本该是手指的位置长着锋利的钢刀。在这个巨大的身体衬托下,那颗依然比较像人的头就显得非常小,他的脸扭曲得非常厉害,怒睁的双眼溢出血泪。
血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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