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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6)(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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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米就有一根细长的灯柱悬着灯,莹莹的照着花田。

玫瑰开得很好,一朵朵玫瑰像是从绿油油的叶丛里钻出来的,也像是点缀在绿叶上,红花与绿叶相得益彰。

这样艳的颜色,这样大而饱满的花朵只有配上一片绿才相称,也只有这样美丽夺目的颜色能够压住这样一片茫茫的绿。

靠近庄园这一面的玫瑰花,因为光照的缘故,陆锦森能看清它们的颜色,花是很正的玫瑰花,叶也鲜艳干净。但后边的玫瑰花田由于灯光不够强,便被蒙在了黑暗里,颜色也变成了暗色。

这是卡罗拉玫瑰,谢之棠轻声道:是妈妈送我的成人礼物,这一片花田都是。

陆锦森嗯了一声,和谢之棠牵着手往花田里走去。

谢之棠对陆锦森介绍时曾说,这儿是求婚圣地,陆锦森现在就理解了。

玫瑰花在现代由于爱情的象征这个概念,价格而越发高涨,这样大的一片玫瑰田可以算得上奢侈了。

玫瑰香很浓,和谢之棠的信息素味有七分像,陆锦森得到这个概念后,偏头看了一眼谢之棠。

谢之棠毫无知觉的认真看路,忽然说:这才是我带你来的原因。

嗯?陆锦森问:为了让我看花吗?

谢之棠摇了摇头,但没有回答陆锦森,而是忽然小声地问:你上次说愿意和我订婚这句话现在还有效吗?

陆锦森低头望向谢之棠,还没有说话便被谢之棠打断。

谢之棠像是为了不让陆锦森立即就给出回答,所以一句话才说完就立即跟了下一句。谢之棠慢吞吞地说:我知道你之前说让我确定我真的想要的,让我想想根本原因出在哪儿。我很认真的想过了,但我还是想

谢之棠说到这儿,话题一转继续道:庄女士的医院,我很早之前就去了解过了。

陆锦森闻言立即正色地看了谢之棠一眼,嗯。了一声。

这是他们第一次谈起这个话题。

并不是治病就医是什么敏感话题,他们回避的是藏在治病就医后的分离。

我知道你想让我去她那儿就医,我认真找了资料,也做了功课。谢之棠低着头没有看陆锦森,像是早就打好了腹稿现在只是在背书:很早之前我就知道了。我不是不愿意治病,我知道那个医院的治疗方式和治疗效果都很好,我应该尝试。但是医院在国外,离这儿有八个小时时差

谢之棠说到这儿就不再继续了。

他想起了一本书,想起了那本书里的主角在面对要和喜欢的人分离的场景。

旅行倒没什么,就是路远,再说,还隔着海。

和什么隔着海,简?

和英格兰、桑菲尔德,还有

嗯?

还有你,先生。

谢之棠从前并没有什么归属感,他离开住了二十几年的家来到陆锦森身边,也没有怎么思念过家。

如果是在之前,半年前,遇到陆锦森之前,让他去国外接受治疗,谢之棠可以立即出发,什么都不用带。

但现在不同,他遇上了陆锦森,出国就不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他的根在陆锦森身上,只要走远了,就忍不住想要回头,确定陆锦森还在他身边。

谢之棠从前并不理解主角的话,他不明白为什么和喜欢的人分离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儿。他从前想,喜欢是一件很私人的事儿,只与自己有关。

与喜欢的对象无关,自然也与喜欢的对象的距离无关。

如果是真的喜欢,即便是死生不复相见,也会继续喜欢下去。如果不喜欢,就是天天见夜夜见,感情也会慢慢变淡。

但谢之棠现在不这样想了,既然他和陆锦森两情相悦,为什么还要分开?明明可以朝朝暮暮为什么要去尝相思苦?

书里的主角最后还是和她喜欢的人隔了海。

谢之棠慢慢抬起头来,看着陆锦森平静的神情说:可后来我想我之前一直是一个及时行乐主义者。

我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的根本原因,是我并不认为自己有明天。所以贪欢,只争朝夕。谢之棠慢慢将自己刨开来,将自己的想法尽数展现在陆锦森面前:但我现在改变了想法,我想和你有未来。

陆锦森专注地盯着谢之棠,近乎凝视,他这样认真的端详着谢之棠。

谢之棠的眼神没有丝毫躲闪,只是忽然语速一改之前的缓慢,急促道:哥哥,你还记得吗,你和我说过,我可以自己设计我们未来的家,在花园里种我喜欢的花,我钓上来的那只小鱼,也可以养在鱼缸里。去陆家老宅的第一天晚上,你这样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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