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溺玫瑰 第125节(1 / 2)

加入书签

但如果让沈厌眼睁睁看着温书梨被泼冷水,站在原地看着,什么都不做?那他一定是疯了。

当她触碰他手心的那一刻,他才回神,看向她时,眸底的寒冽逐渐褪去,柔和随之替代。

沈厌伸手拂拭她双颊的冷水与莹泪,开口,每一个字皆喑哑:“吓到你了吧?”

温书梨还未说话。

沈埕淡笑,非常短暂的一声,而后从西装口袋抽出纸巾,慢条斯理地擦伤口,“沈厌,我没想到你会为了她对我出手,就这么恨我吗?恨之入骨吗?”

“你伤害我爱的人,”沈厌刻意控制内心险些压抑不住的火气,冷声说:“我凭什么不出手。”

你伤害我爱的人,我凭什么不出手。

他的母亲,他的她,都是他爱的人,也是他的世界。

守护的世界,因为你的介入已经空缺一部分,色彩黯然,经过漫长时间的沉淀,斑斓日趋重回,你还想做什么?还要做什么?

“爱?”很显然,沈埕无心,只理解到他口中说的“爱人”指的是温书梨,摇头似是否定,“像你这样的年龄阶段,喜欢情感根本算不了什么,何来谈‘爱’?”

“这时候要以事业为重,名与利才是你现在最好的选择。”

能把利用说得如此冠冕堂皇,除了沈埕,好像真的没有其他人了。

他的目的就是想利用沈厌,用“继承人”这三个字困住他,然后,安排他的婚姻,并且加以支配,成为自己职场获利的手段。所以,他调查温书梨的背景,却并不是所预想的结果。

温书梨的手机号码,他也查到了,却不料,在他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先沈夕拨通。今天的游乐场碰面,在他的意料之外,原本想来接小姑娘回家,老天让他遇到了温书梨。

一个利己主义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利己的。这点从苏家出事之后,他选择与苏若沁离婚这件事可以完全看出来。

他在乎的,有且仅有利益,只有利益。

假设蒂拉不是国外知名风投公司的掌上明珠,他大概率不会特意靠近她。说对蒂拉没有感情不是绝对,这种感情攀附于利益的条件上,不是自然而然产生。

但……对苏若沁,的确是沈埕先动心,年少时纯粹的、无尘埃沾染的动心。

可笑的是,这种动心并未维持多久。

父子俩的相处场面,除了对峙,想不到其他。

沈厌对沈埕的态度,可能也只剩嗤声。

“瑞墨老总日理万机,居然还有闲工夫管我?”沈厌不以为然地讥刺,针对那句“名与利”的话,表明态度,“那是你的选择,不是我的。我说过,管好你自己就够了。”

他淡淡道:“类似今天的事情再出现,我不会手下留情。”

其实,这句话,沈厌没有说完。

完整的一句是——类似今天的事情再出现,我不会手下留情,别再让我恨你。

十八岁意气风发的少年与年过不惑、叱咤商圈的男人,论气场,谁也不输给谁。

只要正面交锋,定会剑拔弩张。

一旁的保镖挨了沈厌那一拳,从头到尾不敢说一句话,当然,也没有轮到他说话的权利。只不过,墨镜之下的视线不自觉落在少年身上的时候,他仿佛看到了强盛的抗衡。

不拘束于枷锁,冲破羁绊的匹敌。

音落一瞬,沈埕看向沈厌,与他对视的那一眼,莫名其妙的,被利益占据绝大的心脏竟被狠扎几分,如刀绞的痛感慢了好多拍传递神经系统。

原来,疼痛的感觉是这样的,这样难受。

像是成千上万的利器无孔不入朝你席卷而来,你无力反抗,只能被动承袭。也像唯一的呼吸道被扼紧掐断,隔绝氧气,意识迷惘涣散,不清醒之下,脚底踩空,堕落万丈深渊,摔得粉身碎骨。

五年前,沈厌比他更疼吧。

在京城,他们的第三次见面,有两次是不愉快的僵持。

以后可能会有更多次的见面,难道……要一直这样吗?非要你死我活?鱼死网破?

一次是这样,两次是这样,三次四次还是这样,有什么意义。

无聊的把戏。

面前,他的儿子,像看仇人一样看他。

可到底,这一切的一切,都归结于他咎由自取罢了。

不知怎的,沈埕突然想到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她应该不想看到他和沈厌现在的相处。

既然控制不住他,那放走他吧。

“沈厌。”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叫出口之后却觉得陌生,沈埕改了称呼,“阿厌。”

他承认,他很久没有这样叫过了。

“阿厌”这个称呼,是苏若沁在沈厌两岁时取的。刚出生叫他“小厌”,后来长大了,那时候的沈厌想换个“小名”,于是,她便一直一直“阿厌”的叫他,沈埕也这样叫他。

理不清楚具体的时间点,他口中的“阿厌”变成了“沈厌”,没有温度的,冷冰冰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