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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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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什么人拿走,就真的不好找回来了。”

蓝森点了一下头——不用谢,这是基本的职业道德。

他想写一张便签纸和连恰说,即使被别人拿走了,他的能力也有办法把梳子拿回来,但想起自己的话对连恰无效,就又犹豫了——对连恰无效的话,对连恰的梳子可能也起不了作用。

他第一次因为有什么事情可能做不到而犹豫不决,这感觉对他来说相当陌生。

做不到,和做得到却不去做,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在他默默思忖的时候,连恰却已经收拾好了背包,甚至又把她那条毛绒绒的围巾围好了——春天的晚上仍然有点凉。

“蓝森先生,谢谢你请我吃饭,我现在得回去啦。”

蓝森很郑重地点了点头,希望能传达出“路上小心”的意思,毕竟便签纸和钢笔都被他顺手留在了吧台上,走一趟回去再写字,步骤多到让人觉得刻意。

连恰似乎看懂了,摆摆手:“那我走啦,拜拜。”

女孩背着包,步子轻快地推开店门走了——而蓝森发现她的背包上挂着一只灰色的毛绒兔,随着她走路的步伐一晃一晃。

他花了一点时间盯着那只毛绒兔看。

随处可见,在商场里和路边摊都见过很多次,很多不同颜色的,灰色并不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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