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第111节(1 / 3)
“嗯。”
“他们说的,你专业半途而废,是什么意思?”
之前,程一鑫一直没有细想。
金潇进滨大,高考分数高,读的是本硕博八年连读。所以他全然没想过她会分手后半年里就出国了。后来得知了,想想她的家世条件,千银在法国还有分公司,说出去就出去,并不奇怪吧。
金潇耸肩,“就是,你以为的意思啊。”
程一鑫指尖有些颤抖,在茶几上轻敲了几下,忍住满腔酸涩,“是为了他么?”
因为认识了伍迪,陷入爱河。
就像当初适应他的生活条件一样,她为另外一个男人放弃国内的学业和专业,直接出国了么。
chapter 71
夜色渐深。
顶层的复式公寓, 落地窗外灯火人间尽收眼底,低垂的夜幕却是静悄悄的,隔音玻璃效果太好,恨四周太寂寥空旷, 让结冰的空气快要实质化了。
柔软的白炽灯里藏了无数把刀子, 刺眼得厉害, 一下一下地往程一鑫的眼窝里飞去。他垂眸瞥向她细白的皓腕,想永久圈住。一贯的嬉皮笑脸实在绷不住了,眸子里分明是她,却总浮光掠影般闪过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的亲密过往。
男人问出这种问题,挫败感很强烈。
问完果然很后悔, 唯有亲密的人能说出伤人伤己的话。
程一鑫宁可换个轻松愉快的段子, 也不想泄露出令人狰狞的嫉妒感。
然而, 心底总有个声音在呐喊, 承认吧,你就是嫉妒。被分手之后的过往折磨, 就像未愈合的创口里生了脓, 长了蛆,腐蚀着健康的血肉,在五脏六腑里灼烧着, 以为总会好起来, 可拥有她越多, 越痛恨曾经失去的那一部分。
金潇轻笑一声, “你凑近一点,我告诉你。”
一记响亮的巴掌抽在程一鑫脸上。
他肤色白, 平时能看见血管, 现在毫无疑问红了, 留了个显眼的巴掌印。
金潇是货真价实地抽,程一鑫能闻见嘴里的铁锈似的血腥味,半张脸麻了,被她打甘之如饴,控制不住下意识骂了声,“操。”
金潇轻轻松松看向他,“你还敢骂我?”
程一鑫没正形,她爱他这种性格,他是俗世里最出彩的混子。
其他人的市侩和玩笑,总透着一股阴森,买卖不成随时翻脸,他不一样,他的搞笑是永远不会急眼的大男孩气度。
她说,“这一巴掌,是替我以前打的。”
当时拿把刀捅死他的想法都有了,金潇快恨死他了。
凭什么啊,得知她家境就想分手,生怕她是颗甩不掉的牛皮糖,耽误了他的青春。仿佛在他心里,她和白池莉差不多,无理取闹的富家女,拿他当解闷玩具。
程一鑫是个很泾渭分明的人,他一面和其他人一样,嘴里调侃着富婆我不想努力了,待价而沽,出卖尊严,好像为了挣钱天经地义。一面谈及些感情就要了他命似的,数他的梦想最值钱,三层楼的手机店,还不是背着她出手了炸弹机和赃机。
现在是理解了,程一鑫当时表现出来的,或许是一种信任破碎的受伤感吧,防备心很强。理解归理解,仍恨他这般轻浮,这些不该成为他放弃感情的理由。
金潇心里不爽快,字字刺耳,“你凭什么认为,分手以后我会高高兴兴投入别人怀抱?”
字字诛心,“程一鑫,我有心啊。”
难得有程一鑫说不出来话的时候,他沉默片刻,拉过她的手。
他一双手漂亮得像艺术品,实际上天天被螺丝钉和胶水打磨,掌心和指腹尽是一层薄茧,磨得金潇片刻失神。
挫败感是递进的,累积的,眉头蹙紧了。
程一鑫将她的手紧紧握住,夹在他粗糙的双手掌心之间,被顶在他额间,任由他迷茫颓然地低下头,想藏在阴影之中。气息呼呼进进,洒满了她冰凉的手腕,最后深深叹气,声音哑然,“所以,分手以后发生了什么?”
“你说出国?”
“嗯,为什么。”
金潇平静道,“没什么理由,我挂科了。”
本硕博连读又不是路边的大白菜,高考完不代表轻松放飞,挂一次科即取消直博资格,挂两次取消直硕,等于普通本科班学生。
程一鑫倏地抬头。
金潇刻苦勤勉,怎么会挂科,分手对她有这么大影响。
他刚想说什么,她讥讽一笑,“你以前不是总说我,‘好学生也会这样’,事实证明我确实不是什么好学生。”
“那段时间,我特别厌恶手机,知道自己学不下去,干脆转专业了。”
“还有你说的,分手快乐去跳伞冲浪,没错,是我。”
程一鑫说不出话。
他摩挲她指尖,愧疚得不能自已,觉得一句道歉太轻了。
金潇看了看窗外,眼窝子浅了,尽量保持语调平稳,“高三的时候,我是挺感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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