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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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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忍得住。可是也没人笑话她娇气,因为有一多半的元兵也都在作呕。这些人里,有不少曾经参加灭宋之战,还有的是宋军降卒,都是见惯了死人的。

因为林子里的那一堆东西,根本算不上死人。

而是成堆的手臂、脚掌、头颅、躯干,白皙的,黝黑的,棕黄的,血红的,堆成了一座五颜六色的肉山。无数的丛林生物在其中饕餮肆虐,那味道让所有人后悔生了鼻子。

整个小队的行程被迫中止了半个时辰。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另一位主将乌马儿的杰作。这批越兵士三天前与元军交手不敌,本来是整支军队投降的。乌马儿却发现,不少俘虏的臂膀上都有“杀鞑”的两字刺青——越南人虽然不说汉话,国内却是通用汉字的。乌马儿虽然识汉字不多,可偏偏识得这两个字,因此不幸震怒了。

奉书忽然庆幸自己不是乌马儿的手下。她宁可被拆穿身份,也不愿意奉命肢解活生生的人。

然而李恒也不一定就比乌马儿更仁慈。当奉书的运粮小队和李恒主力会合的时候,中军帐内正在庆功,庆祝李恒用兵如神,刚刚伏击了陈国峻的精锐部队,歼敌五千。

她远远看到帐内的灯光和人影,决定今晚就动手。她的小队宿在一处微微隆起的小山包上,和中军营帐隔着两三里的丛林。她的顶头上司是一个蒙古十夫长,此时在隔壁帐里睡得正香。

奉书在床铺上极慢极慢地动作,结紧了腰带,系好了皮靴,除下了腰间那枚叮当响的铁牌。接着,她无声无息地跨过一副副熟睡的躯体,像丛林中的眼镜蛇一样游出了帐子。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可这一次却比以往都要紧张,刚走两步,心脏就没来由地乱跳,脑海中一幕幕的,全是幼时那些兵祸连天的记忆,全和李恒有关。她伸手按住胸口,摸到了怀里那支蝎子遗下的细瓷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对李恒起了杀心的那个晚上。

杀他之前,要对他说些什么吗?她心中默默酝酿着。可是这一次不同以往,李恒就算离开了自己的府第,军帐里也必定戒备森严。自己可能没什么时间长篇大论,最好能用只言片语让他明白,他为什么必须在今日死。

过去她觉得,对于李恒这样厉害的大人,蝎子那一点点剧毒的毒`药才是唯一可以杀死他的武器。现在奉书感叹自己当初的幼稚。现在,她有一身的本事,有绣花针,有绳索,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当年胡麻殿下的“慷慨”馈赠。镶金的手柄已经让她卸掉了,安上一支油腻的木柄,套在一段发黑的皮套子里,伪装成一把旧解手刀,以应付投军时的盘查。

帐外那一簇簇稀疏的哨兵,在奉书眼里就像丛林中的树木那样迟钝。空气中全是燃尽的篝火的焦糊味。她在腐臭的泥土上穿行了一会儿,便看到了灯火通明的中军的大帐。远远望去,有不少人和狗在走马灯般巡逻守卫。那些守兵看起来像是怯薛歹,是脱欢的私人警卫,而那些狗的身形,一个个都比奉书还要大。

脱欢酣醉的笑声透过帐篷,传到了漆黑的夜晚里:“哈哈哈,李将军,今天咱们东西两路军胜利会师,全是你的功劳!明天……明天升龙城也定然是手到擒来……到时候,升龙皇宫里的漂亮蛮子女人,我让你先挑,怎么样?哈哈……”

说的是蒙古话,声音有些耳熟。奉书这才想起来,十四岁那年夏天,她曾在那场草原大宴里见过这位九皇子。是了,那时他也是喝醉了酒,浑身的力气无处发泄,非要进场摔跤,还当着真金太子的面,说了不少口无遮拦的话。那时候奉书虽然见识不多,可也隐隐约约地觉得,脱欢可能是一名优秀的武将,但若论涵养,论城府,可比真金差得远了。

奉书心中暗暗冷笑了一下,“几年过去了,九皇子的酒品还是没什么长进,一喝醉就开始说浑话。升龙还好好的在陈氏手里,倒开始惦记人家的女人了。”

帐内的李恒似乎也颇有同感,只听他开口,声音比脱欢冷静得多:“李恒的一点微末功劳,怎敢在镇南王面前夸耀?明日升龙围城,应当又是一场硬仗,还请镇南王早些休息吧。等打下升龙,在敌人的宫殿里宴饮他们的美酒,不比当下要痛快得多?”

脱欢大笑道:“他们的美酒?我可不信这些蛮子能酿出什么美酒!”咕嘟喝了一口酒,又道:“李恒,你真是被宋人打怕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过是一群丛林里的野蛮人,据城而守,能有什么能耐?”

李恒道:“那兴道王陈国峻深得民心,晓畅军事,这次虽然折损了不少兵力,但绝不会偃旗息鼓,咱们决不能小看了他。”

脱欢笑道:“兴道王?他恐怕还不知道,他的亲弟弟,那个什么昭国王陈益稷,昨天刚刚来到我的营里解甲投降,此刻已经在去大都的路上了!我倒很想看看他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的脸色!”

李恒立刻指出:“陈益稷是个草包,比陈国峻万不及一。好罢,就算陈国峻此刻众叛亲离,据唆都报,南方还有陈国瓒的生力军……”

脱欢嘻嘻笑道:“那是个还在吃奶的小马驹儿,你也真把他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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