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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食记 第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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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折腾员工的新招数。

当时谭丽莎因为兴奋正在走神,老板看大家都反对,只有谭丽莎没甩脸色,就钦点她成了第一批实践“无差别扫楼”的倒霉蛋。

如果是几天以前,这种活谭丽莎也会偷懒。随便跑几个楼,胡乱把材料发出去,就说去做了,没下文,老板还能吃了自己?

可是现在她想试着更努力一些。她想起了老板平时那些浮夸的励志鸡汤。也对,没有付出百分之一百二的努力,怎么知道自己的潜力在哪里呢?

小吴还算好,勉强跟着她跑两天。小赵干脆就说自己脚崴了,没法跑远路。

现在的写字楼都管理严格,闲杂人等不能随便入内,谭丽莎只好像个特工一样,尽量钻空子进去。比如,从写字楼的便利店出来,进洗手间,然后从楼梯间上去。这还是管理不严的写字楼。遇到那种有电子刷卡栏杆的,那就完全没办法。

努力了好几天,颗粒无收。大部分公司看到他们上门推销空调的反应都是:“空调?走错了吧?”

偶尔有几个留下资料,全靠前台秘书脾气比较温和。这么胡乱撒网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自从小吴那天在姚望面前帮了忙,谭丽莎觉得小吴人不错,两人的关系就亲近了些。面对小吴的抱怨,谭丽莎歉意地说:“对不起啊,连累你了。你要实在不愿意,我就一个人去吧。”

小吴说:“我其实无所谓。我就是觉得你也太好欺负了呀。凭什么让技术人员也去跑销售?你看另外几个工程师,没有一个搭理他的。按照劳动法,他随便给你转岗,你是可以拒绝的!”

谭丽莎的公司不大,老板当年发迹纯粹是运气好,靠关系挣到了第一桶金。管理上经常乱七八糟,所有人几乎都要做所有事。谭丽莎当初算是技术支持人员进来的,但也照样干了不少销售的活儿。

这些年老关系做完了,新客户没有开拓出来,加上大形势不好,生意就半死不活。老板总想出奇招力挽狂澜,渐渐对心灵鸡汤走火入魔,隔三差五就要搞点新花样。

小吴还在抱怨:“等我找到新工作就走。我可不想在这种地方混。”

谭丽莎也心烦。本来公司小,收入普通,老板还爱作妖,唯一的好处就是环境轻松亲切。老板起码面子上会亲热地叫她“莎莎”。也会在夏天的时候带大家去超市买一大袋雪糕分着吃。

她知道tiffany的广告公司,总监会直接指着不满意的方案冷冷地问:“你就把这种东西给我看?我的时间不值钱吗?”甚至还会直接对员工说:“以后不要穿这么土来上班,客户见到了还以为我们公司审美有问题。”

可现在老板也越来越难伺候,这份工作性价比就越来越低。她叹口气:“唉,以前公司没有这么烦。”

小吴趁机说:“好啦莎莎姐,咱们已经认真跑了三天了,够对得起老板了。事实证明,这么干没用。今天就别费劲了。这旁边胡同里有好多小店,咱们去逛一逛吧。”

走过去不远就是雍和宫五道营一带,是北京文艺胡同中的后起之秀。北京的胡同最早商业化从后海一带开始,沿着锣鼓巷一带,逐渐蔓延到了雍和宫。最初胡同商业的兴起,是因为租金便宜。可到了五道营时代,胡同已成稀缺贵地,小店的投资也就越来越高,业态也越来越精致化。礼品店,玩具店,花店,书店,时尚单品店中,混杂着咖啡馆和情调简餐。是个消磨时光的好地方,但工作日的下午,所有的店里都客人寥寥。

谭丽莎和小吴饶有兴味地逛着小店,一路感慨这些店如此精美,房租又高,生意却很清淡,到底要如何赚钱。可看一看有的店已经写了要转让,而不少院子仍在施工,投资者前仆后继,大约还是有利可图。

小吴小声说:“我朋友说,好多小店的老板都是二奶,这些店都是大款给她们开着玩的。”

谭丽莎觉得她说得有点道理:“反正要是自己的钱,可不敢这么打水漂。”

路边一个破旧的院子里,好几个人进进出出,有工人正往外搬杂物。小吴眼尖,说:“莎莎姐,这是不是你同学?”

谭丽莎抬头一看,果然是姚望和一个女孩子从那院子里出来。那女孩一身黑色的职业装,利落的短发,身形削瘦挺拔,单肩背着个男款黑色电脑包,派头十足。

谭丽莎马上开始胡思乱想这女孩与姚望的关系。姚望回过头,看见她们,笑道:“这么巧?”

谭丽莎尽量做职业状:“是啊,到附近开会,路过这里。”

那女孩也跟着回过头,一张干净娟秀的面孔。姚望马上对那女孩介绍说:“这是我老同学,谭丽莎,做空调设备的。这是夏总,如星空间设计总监。”

夏总笑着打断他:“别老夏总夏总的,我叫夏如星。”

谭丽莎一听这名字,原来这公司就是人家的。这位夏如星不仅美丽,还能干,还有才华。而姚望和她说话的态度亲近自然,和那日对cathere的不冷不热完全不同。

她顿时心里懊悔那天在cathere的面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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