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食记 第12节(2 / 4)
谭丽莎笑道:“好乱的配料,可是真的很好吃。我觉得日本餐厅里最受欢迎的几种味道都在这里了。里面居然还有一块红薯!”
姚望高兴地指着另一份寿司,说:“你再尝尝这份。”
这也是一份大号反卷寿司,混合着鳗鱼、炸虾、蟹□□、牛油果。谭丽莎细细尝了一块,笑道:“行,这回连鳗鱼饭和天妇罗也一起吃到了。这个寿司,简直像是日本寿司版的乱炖。”
“没错。莎莎你果然懂行。美国人吃东西就是这样,喜欢把爱吃的东西都堆在一起。他们可不管什么叫做正宗。做起饭来,那真是要多异端,就有多异端。这种米饭在外面的寿司,也是在北美出现的,所以叫加州卷。据说是因为,老外一开始不吃紫菜,觉得黑乎乎的看起来没法吃。有个聪明的厨子就把米饭包在外面,这样紫菜就不显眼了,老外就慢慢接受了。”
“真有意思。”谭丽莎开心地一边吃大寿司,一边听姚望讲故事:“虽然不正宗,可是真挺香的!其实比日本那种小寿司过瘾。”
姚望说:“这就是我想做的餐厅。”
“北美寿司?”
“不,是简单,好吃,易于推广的融合菜。以前在国内的时候,说起做菜,我们总觉得正宗的才好。但到了美国,发现他们脑子里根本没有什么正宗的概念。美国人糟蹋了很多传统美食,可也发明了很多奇妙的搭配。比如,你吃过夏威夷披萨吗?”
谭丽莎点头:“吃过,有菠萝。挺好吃。”
姚望笑道:“也是在北美发明的。据说如果你在意大利人面前吃这个,他们就会跟你绝交。而且,那个菠萝,用的必须是罐头。是不是太无法忍受了?”
谭丽莎笑了:“我知道他们还有陈皮鸡。那到底是什么呀?”
“其实就是糖醋里脊,只是把里脊肉换成了鸡胸肉。”
“听起来也没有很难吃啊,为什么大家都说美式中餐贼难吃?”
“不难吃。实际上还有点好吃。但就是太不正宗了。”姚望笑道:“在美国的时候,我每天都回国吃正宗中餐。但是回来后,有时候想想美国那些不正宗的异端食物,居然也有点怀念。记得我上次跟你说的美国人做煎饼吗?”
“记得,你说一份煎饼卖几十块钱!他们还放美乃滋酱。”
“没错,我第一次吃到煎饼里放美乃滋的时候,心想,肯定很奇怪。没想到居然也挺好吃。那家店排队的不仅有老外,也有不少国内的留学生。那时候我就想,其实也许在未来,融合菜在中国也会受欢迎的。而且从开餐厅的角度,融合菜味道简单,好吃,食材多变,换个搭配就是个新菜,对厨师的依赖也不大。”
谭丽莎忍不住说:“可是如果你敢在天津大哥的摊子上往煎饼里加美乃滋,我怕他会举着铲子追着你打!”
姚望笑道:“直接把鸡蛋扔我头上!”
两人笑了一会儿。谭丽莎问:“那你有具体想好的菜品了吗?”
“我主要就参考美国最受欢迎的融合菜,都比较偏小吃一点。比如中式鸡丝凉面,墨西哥塔可饼,还有说不上是中式还是墨西哥式的盖浇饭……”
姚望说得兴起,还用手机找出很多图片给谭丽莎看。谭丽莎惊喜极了,她没想到姚望不但已经有了计划,而且这个计划这么有创意。
最后,姚望满怀憧憬地说:“莎莎,我可太高兴你能来帮我了。开餐厅就得有你这样特别懂吃的人!就说北京街头小吃这方面,我估计比你吃得多的人可没几个了!”
虽说打通男人的心要通过胃,但谭丽莎并不想在男神面前把吃货形象树立得过于鲜明。她尴尬地笑道:“我也没那么能吃吧……”
姚望说:“这事儿你就别谦虚啦。你那朋友圈发的。我看得出来,就北京这大街小巷的街头美食,你可真是没少吃啊。你就是我朋友圈里的食神!”
谭丽莎心里窘迫,赶紧转移话题:“对了,要是去你公司工作,我要不要做什么准备?”
“你把简历发给我。等你那边工作结束了,你直接过来上班就行了。”姚望补充说:“我已经跟公司副总打好招呼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开餐厅的事,结束了这顿愉快的午餐。姚望并没有注意到,自从他说谭丽莎吃得多之后,她就一个寿司也没吃过。
回到家,谭丽莎连夜准备简历。更新简历时她才意识到,除了大学时实习的公司以外,她完全没有换过工作,也没有升职,只有一次转正,并没有太多的内容可以更新。工作内容只有两项:设备技术咨询和销售。名片上印的是“技术部谭丽莎”,连个头衔都没有。
一开始她想填“工程师”,可又觉得应该体现自己也有销售和带人的能力,又改成了“技术部经理”。反正现在是个人都可以叫经理。
改好了简历,发给了姚望,想起白天的事,她有些啼笑皆非——男神欣赏自己能吃?这条通过胃的爱情之路方向似乎有点不对。
她给自己打气:管它呢!至少餐厅的项目听起来是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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