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3 / 4)
他的手干燥又温暖,指尖带着薄茧,稍稍摩擦就带起电气,但比这电力更让人心跳加速的,是沈钦的笑,是他眼睛里的好奇与得意,就像是刚学会骑自行车的小孩,刚刚复明的盲人,刚学会开车的司机……他刚刚和一个全然的陌生人有了交流,全程没有崩溃,感觉还非常不错,这新鲜感给了他全新的自信,让他比平时更大胆……但,这也是一种危险的自满,世界依然有险恶的一面,治疗更不能一蹴而就,应该维持平稳心态,太高的预期,会让挫折到来时的打击更大——
她的手,轻轻地挣动了一下,但终究没能承担起‘让沈钦清醒’的重任,最终还是栖息在了他的掌心。刘瑕心不在焉地想:现在她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溺爱和纵容,有些时候你明知那是为了他好,但这个狠心依然难下,理智被情绪裹挟,这决定,实在身不由己……
“男朋友帮女朋友拿羽毛球拍也很正常。”她说,卸下自己的球拍递给他,借着递过的机会,在沈钦耳边轻声说,“好像发现他了。”
沈钦动作微凝片刻,但很快恢复正常,接过刘瑕的球拍包,随手甩到背上,拖着刘瑕的手走走停停,看着周围的眼神,依然新鲜而有趣,对每一个经过他的人,他都报以微笑——人长得好看,是占便宜的,大部分人都笑回来,甚至有个别人士,回馈得比单纯的‘笑回来’更多。
夜晚的南京西路,可以一路走到外滩,春风吹过路两边熙熙攘攘的游客,叮当作响的小火车,沈钦的脚步很悠然,表情也是,不知是否太有城府,居然看不出多少紧张与焦虑,好像真是在和恋人一起享受岁月静好,刘瑕时不时看他一眼,最后自己也笑了,干脆也放慢脚步,留意着城市里的灯红酒绿,这万丈的繁华软红。
“我以前从来没玩过多人游戏,”他们走过一间巨大的旗舰店,几个小男孩手里拿着小火车,从他们身边跑过去,沈钦忽然说,“或者说,从没玩过愉快的多人游戏。在体育课上,从来没人挑我。我不会打篮球,足球、橄榄球……任何需要两个人以上配合的游戏,我都玩不起来。”
“并不是不能掌握技巧,我的体能其实还不错,一直都在家做《囚徒健身》,但……哪怕是羽毛球这样对打的运动,都会给我带来很深的焦虑感,我会一直去想,如果我接不到怎么办,如果我一直在捡球怎么办,氛围会不会变得很尴尬,别人会不会开始嘲笑我……所以,我从来不玩多人游戏,我让自己相信,自己和自己玩也可以很开心。这是我青少年时期厌学的一个重要原因,除了那些校园霸凌以外,我很难忍受每周的体育课定期的羞辱,我越是害怕做不好,就越是永远都做不好……那种因为无能感受到的屈辱和愤怒,有时候比被欺负的挫败感更让我难受。”
他们在红灯前停下脚步,沈钦看看她,“你挑羽毛球场,有这方面的原因吗?”
他的眼神干净温暖,似乎可以穿透一切,刘瑕在他的眼神里笑了,“你觉得我有读心术吗?你从没有说过的事,我也可以猜得出来?”
沈钦认真地点点头,“对啊,我觉得你有读心术……我觉得,就是因为这一点,你才特意挑了羽毛球馆——这附近还有个游泳馆,明明更适合。”
刘瑕想说‘你想多了’,但又有点心虚,她挪开眼神,轻声嘟囔,“没有未卜先知到那个地步……”
挑羽毛球馆的时候,她未尝没有这方面的考量,正是沈钦对羽毛球的激烈反对透露了蛛丝马迹:所有的球类运动都让他恐惧,原因只可能是他在协作上有很糟糕的回忆。她是打算让他习惯这种轻度挫折——即使一直捡球,群众也不会多加在意,沈钦在这方面的自我意识有点太强烈了。不过,突然杀出的大妈让整个进程更加理想。对于笨拙的表现,成年人的世界大多数还是会选择回馈善意,这个认识,很轻易地就建筑起来了。
刘瑕没有说下去,沈钦握着她的手紧了紧,他笑眯眯地看到她眼睛里,整个人靠过来,声音轻轻的,语调甜甜的,像是在做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美梦,“刘小姐……你对我,真好。”
刘瑕又开始试着抽回手,但沈钦不肯,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可以随便欺负的弱鸡了,非但不肯松手,他还在不断地靠过来,她甩了一下没甩开,语气有点轻嗔,“自我感觉怎么那么好……我挑羽毛球馆和你有什么关系,纯粹就是因为我不喜欢游泳,不行啊?”
“那就说明我们有缘啊,你随便挑一个场馆,都能让我变得更好一点。”沈钦一点都没受到打击,还是笑眯眯,他冲她拼命眨眼,好像一片隐形眼镜要掉下来,刘瑕反应了几秒钟才意会,他在试图抛个媚眼。“这说明我们是天——作——之——合——刘小姐——”
刘瑕做了个恶心的表情,红灯转绿,他们混合在一群人里过马路,沈钦的手松开了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忽然间开始懂得教养——鬼鬼祟祟的,他的手开始爬上她的腰,刘瑕低下头,快准狠地打下去——在这一刻,她的世界就是沈钦的轻呼,他无赖的言语和她唇角想藏住的笑,她忘记了他们的任务,忘记了还有一个变态杀手在周围环伺,他们正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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