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马 第28节(2 / 3)
分模样。
不知道是郑洋的面貌的确和从前不一样了,还是因为他本就没那么好看,只是曾经她喜欢他,所以自带滤镜。
她突然很想笑。
她也确实不合时宜地笑了。
她的笑似乎把郑洋给搞蒙了,郑洋微微愣怔地注视她。
乔以笙的笑一方面自然是因为郑洋可笑。
另一方面就有点复杂了——
说实话郑洋的这些“好心提醒”,完全多此一举,她自认为脑子清醒,从一开始她就明白陆闯是和她玩、拿她当消遣。
她和郑洋分手,也并非为了和陆闯发展。
可被郑洋这样自以为是地剜她的心,她竟真切地感到些许难受。
难受的原因不在于郑洋的行为,而恰恰在于郑洋话中这些她本就清楚的事实,仿佛她心虚,被戳中的隐秘的心思。
明明没有,她没有心虚,她也没有隐秘的心思。
在郑洋的目光中,乔以笙笑着,毅然决然地说:“谢谢你。我即便被陆闯玩死,也不会和你复合的。”
从医院离开后,回去的一路乔以笙的心情差到极点。
在小区楼下,乔以笙又去花店,从老板娘手中收走了一束不新鲜的花。
老板娘还是想免费送给她,乔以笙坚决要付钱,最终两人各退一步,乔以笙以半价买下,老板娘额外送她一小盆多肉。
楼梯爬到她公寓所在的五楼时,不知出于何种心理,她望向通往六楼的台阶。
楼梯间的声控灯又是迟缓地亮起。
但这回台阶上空无一人。
意识到自己竟然觉得能再看见陆闯,乔以笙呆了半秒,刚刚被手中的花束所稍稍缓解的坏心情,猛地重新沉到底。
甩了甩脑袋,乔以笙冷着脸摸钥匙,开锁进公寓。
亮起玄关的灯换鞋时,她察觉不对劲——有双男人的马丁靴。
她认得,陆闯曾经穿过。
同时鞋柜里,之前陆闯让外卖跑腿送来的男士拖鞋不见了踪影。
揣着猜测,乔以笙迅速往里走。
家里的暖气是开着的。
陆闯坐在她书架前的藤椅里,脸上盖着随手从书架上抽出的一本她的建筑专业书籍,像是睡着了。
乔以笙的脑海中很莫名地闪现出某些久远的回忆,某些她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竟然记着的回忆:
陆闯的成绩很差,据说他当年的高考分数原本连霖舟大学都上不了。
架不住他姓陆,是霖舟市的经济命脉陆家的孩子,家里有的是办法把他塞进霖舟大学,还念了霖舟大学的高分专业,和郑洋在一个系。
所以由于当初“霖舟双帅”恰好都出现在计算机系,计算机系的受欢迎度跟着水涨船高,不仅成为很多院系的联谊首选对象,连带着后面几年,报考计算机系的女生数量都呈现增长之势。
如果说以前陆闯在外形上只能算稍逊郑洋,在学校的表现就完全和郑洋差了十个陈老三。
郑洋是以第一名考入计算机系的,在校四年期间也始终保持水准,年年为系里拿奖拿荣誉,可以说是计算机系的形象代言人。
难得就难得在郑洋还不是书呆子,性格好,为人处世八面玲珑,人际关系游刃有余。若非如此,也不会成功和陈老三他们玩到一处去,至今称兄道弟。
陆闯呢,一个靠家里走后门进去的学生,也不负所望地继续年年在计算机系吊车尾,还天天惹是生非。若非碍于他的家世背景,学校恐怕早将他开除八百次了。
提学业成绩,是因为最早郑洋追求她的方式很蹩脚,明明谁都知道他成绩好,和她不相上下,他却来找她补课。
毕竟不同院系,郑洋向她求教的主要是公共课程的内容。
公共课他们恰好选的是同一位老师,每次上课都在同一间大教室,郑洋每次都能带着他的几个兄弟,精准地坐在她后面的位置。
她没课的时间,基本泡在图书馆,总能偶遇郑洋,慢慢地就变成郑洋主动为她占座,后来还一起备考四六级。
接二连三的,根本无需欧鸥替她判断,她也能自己察觉郑洋的目的。
那时候陆闯也是够义气,明明是个不爱学习的主儿,为了给郑洋撑场面,竟没有一次落下公共课,有时候郑洋没空,陆闯这位经常翘课的主儿也能帮忙到图书馆占座。
而每逢陆闯帮忙占座的情况,她去的时候,看见的就是陆闯脸上盖着书在睡觉的画面。
他睡得还很香,她到了他都没发现,岿然不动继续睡。她和他不熟,便也不去喊他,默默地坐在她日常的座位里,干她自己的事儿。等郑洋来了,敲醒了他,他才离开。
临近四六级或者期末,陈老三他们会临时抱佛脚,跑图书馆里来和她、郑洋坐在同一处,陆闯好像是迫于无奈被一起揪了来,不耐烦地随便写两道题,就又盖了书睡觉。
郑洋忙不过来教陈老三他们时,她也会分担几个。但陆闯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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