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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曾有一根基隆庙口小香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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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不是肚子饿,只是走在路上想解馋一下的时候买啊。』

沁笛说﹕『我只买我吃了会饱的东西,包括零嘴,不然吃了不饱,又要花钱买正餐,你看,如果我的正餐是以上提到的那些7-11美食,那我就总共花了六十元了耶。如果我不买小香肠,又多点钱可以买下一餐了。』

映流正觉得头脑滨临爆炸边缘的时候,沁笛继续落井下石﹕『我跟你说,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妈只有在我考试一百分时,才会给我十块钱,她是不会定期给我零用钱的。我不是什么高材生,不过才低年级的功课,很好应付,所以也拿到了几个十块钱,我把它们放在铁製的无敌铁金刚铅笔盒里。

每天、每节下课的时候,邻座的同班同学们都会利用下课十分鐘狂奔向福利社,去买福利社的种种零嘴、饮品、熟食、便当、玩具,可是我可以骄傲的说,我从来没有去买过一次,整整六年,我还没有固定零用钱的日子,我都没有去买过一次福利社的食物。』

映流感到无比惊奇﹕『为什么﹖福利社的食物难吃吗?我觉得很好吃耶,小时候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大概每天会去两次合作社花掉它们吧,没有在留的。你干嘛这样,存在铅笔盒里又没有利息,钱就是要拿来花才爽、才有它的价值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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