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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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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唐蕴眼睛都直了,不过点进去发现这位涉事高管并不姓匡,他顿时松了口气。

原博主叫“大胆走夜路”。

也就是受害者本人,叫张雨薇,她用一长段文字详细描述了自己遭遇向恒集团分部总经理李晓博性侵的起因和经过。

张雨薇称自己和李晓博是在一次聚餐中相识的,当晚李晓博就多次向她示好,随后展开追求。

张雨薇于两周后答应和李晓博交往,直到一年后才发现李晓博原来已有家室,并且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于是提出了分手,但李晓博并不同意,以“会和妻子离婚”为由,继续纠缠,张雨薇不愿相信,让他把留在她家里的东西拿走。

十一号晚上,李晓博带着水果刀上门,将张雨薇强奸,并且将过程录制了下来,威胁她胆敢把这件事情捅出去,那一定让她一起身败名裂。

张雨薇在长文的最后还说道:我的人生早就已经被你毁掉了,没什么好怕的,倒是你,从今往后,只有低谷,永无重生。

长文后面还配了好些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此文一出,评论过万,绝大部分网友都在同情张雨薇遇人不淑,给予她安慰和勇气,劝她不要太难过,同时痛骂渣男,希望他得到法律的严惩。还有一些则在同情李晓博的原配和两个小孩儿。

与这条热门微博相关联的是警方的通报,确认已经将嫌疑人李晓博带回调查。

有网友在评论区质疑: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不是很难获得?

有法律界的同行向网友解释:警方不会随随便便抓人,通常是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会发布这样的通告。

言下之意是,李晓博的强奸行为是客观存在的,罪名大概率也是会成立的,就等警方录完口供,人证物证一起移交给检察院。

梁颂看完长文,骂道:“这人渣可真够坏的,竟然还敢威胁他!”

唐蕴并没有妄下定论。

张雨薇的长文看似言之凿凿,但是逻辑并不严密。

照张雨薇的意思,是她发现李晓博其实是有妇之夫,所以才提出了分手。李晓博随后强奸了她,并且录下视频威胁。

可如果张雨薇是意识到自己第三者的身份,绝望退场,李晓博的第一反应不应该是解脱吗?少了这个女人,换一个就好了。或是用其他方式去挽留她。为什么要录私密视频呢?

唯一的解释是:李晓博也有畏惧的事情。

也许张雨薇说,要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告诉李晓博老婆;或者说要发邮件到向恒总部举报;亦或是单纯的想要一笔补偿金,而后导致了后续一系列行为的发生。

以及……被网友们忽略掉的一点。

“既然李晓博都预谋实施强奸了,为什么他还要录制视频,是怕警方掌握的证据不够将他定罪吗?他脑壳里装的是屎吗?”唐蕴绝不相信这是一个能爬到总监位置的人会疏漏的细节。

“对哦!”梁颂犹如醍醐灌顶,惊叹道,“你们律师的思维果然好不一样。”

唐蕴好言相劝:“你上网冲浪的时候也动动脑子吧,别什么都信。”

梁颂理所当然地说:“动脑子那还叫冲浪吗?那叫考试。”

唐蕴注意到一条热评:我五年前买的向恒的房子,到现在还没有交房,现在开放商跑了,集团推诿不负责,我现在每个月还要给银行还五千多的贷款,投诉无门,我都不想活了。

底下有众多网友回复:

【就是我们这边的,我也听说了。】

【之前我和我老公去看房的时候,有销售说,向恒的房子不好,下雨天漏水,物业也不负责,只能自己花钱修补。】

【漏水还好,我家天花板直接整片掉下来,差点砸死人。】

【向恒的工程质量真的堪忧。】

【本来还想买的,谢谢排雷。】

【又贵又烂,早点倒闭。】

很奇怪,这层评论底下几乎都是对向恒的负面评价,唐蕴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刚才看评论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这条热评,它是一下子被顶上来的。

他想到一个可能性,于是立刻把所有留言的id以及他们的留言截图保存下来。

“向恒手脚倒是挺快,已经发布声明了。”梁颂说。

唐蕴点入向恒集团的官微,置顶是一条由和裕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关声明,用通俗一点的话翻译过来就是李晓博的事件目前还在侦查当中,向恒集团并不知晓此事。

热评第一:(do)总经理有没有可能是向恒临时工?

这条回复里几乎全是“哈哈哈哈”,以及“你是懂讽刺的”。

热评第二:别骂了别骂了,再骂股票都要跌停了。(do)

热评第三:总结:这事儿我们不想背锅,要骂就骂李晓博。

梁颂被网友的阴阳怪气给逗笑,不过他最在意的不是这些。他扭脸问唐蕴:“怎么这么大的事情,匡延赫都没有来找你去做公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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