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节(2 / 3)
足江湖,可转念一想,他心里又非常留恋这个江湖,只是没办法,现在的他除了离开,已经没有任何途径了。
陈阳钟和随舟的算计,哪怕与他无关,江南三侠的名声也完全臭了,他一个人是不可能独善其身的。
今日的热闹看得实在有些费脑,沈柔章不杀人,但她最近从盛春芝那边学到了新的恶心江湖人的法子,于是她干脆废了两人的武功,直接丢进了禹州城的大牢里,罪名就是合谋杀人,目击证人一大堆,知州立刻就将两人收监了。
沈柔章从衙门里走出来,还没等她准备好,就对上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她脚下一滞,心想现在她施展轻功离开,会不会被江湖同道耻笑呢?
系统:不会!我支持你!
沈柔章却并没有这么做,怎么说呢,男人虽然麻烦,但……
“柔章,你怎么样?饿不饿?赶路累不累?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有你最爱吃的卤烧鸡,我让大厨一直热着的,还有……”
沈柔章:……系统啊,不是我意志力不够坚定,而是这人用美食计啊!
但答应归答应,她脑子还是很清醒的,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出自己与周恕之关系亲密,只对谭昭开口:“多谢谭兄替我洗清冤屈,若不是你,今日恐怕难以善终。”
“小事,你若是能叫周少东家分半只烧鸡给我,我就收下这份谢意。”
周恕之的眼刀立刻飞了过来,谭昭摸了摸鼻子,只当没看到。
江湖剑雨(三十)
谭某人还是如愿吃到了周家酒楼的特制卤烧鸡,但并不是半只,而是一整只。
刚刚难得提剑热了热身,这会儿他胃口特别好:“别不开心嘛,来吃烧鸡,大不了我的剑,借你摸摸。”
贺兰固憋着嘴,他刚刚可都听掌柜的说了,谭哥在江南精英节上大展身手、力挫群雄,今日之后,他谭哥就要在江湖扬帆起航了。
可偏偏,他这个头号迷弟居然没有在现场,这如何叫人不扼腕痛惜呢。
但摸一摸宝剑哎,这……实在叫人有些心动不已:“真的吗?不是都说,剑客的剑从不过第二人之手吗?”
“没那么讲究,我这剑名为不给,喏,自己看吧。”
不给剑?!这名字取得可真潦草又狂妄啊,贺兰固心里默念了几遍,居然意外得好听又好记。他见谭哥脸上确实没有勉强的神色,便大着胆子摸上靠在桌边的不给剑,剑入手一沉,但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地沉。
贺兰固出身放剑山庄,哪怕他从没有接触过山庄的核心事务,但剑他从小到大见的很多,这把剑的剑鞘实在很普通,普通到它并没有任何的特殊花纹,就像是江湖上最普通的剑客手里会拿的剑。
剑柄的制式也是很普通的样式,可当他轻轻提起剑,一瞬间剑光流泻出来,那种宝剑才有的光芒瞬间占满了他的眼眶。
贺兰固惊得“啊”了一声,甚至都没握住剑柄,剑光就瞬间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谭哥,这剑——”
“嗯?”
“这剑好厉害!我从没有见过剑光这么盛却如此平和的剑,这把剑是出自哪位铸剑大师的手?”
谭昭:……那你可就是问对人了。
“你真想知道?”
贺兰固点头:“当然!”
“我自己打的。”
贺兰固:!!!!!!
“你不信?”
少年郎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觉得,相较于谭哥的优秀,我好像就是个来人间凑数的家伙。”干啥啥不行,讨人厌第一名。
“那就让自己优秀起来,当你会的多了,就会成为别人羡慕的人,你以为我天生就会剑术武功的吗?”
贺兰固将手里的不给剑珍重地放在了桌上,这么好的剑放在地上,他的心肝会痛的:“嗯,我会努力的!”
“不再看看?”
贺兰固摇了摇头:“不看了,一眼足矣。”
再说了,他现在还在泡药浴塑筋骨,宝剑在他手里有什么好看的,下次他争取到前排,看谭哥用剑那才是真家伙,他嘛,还是先吃口烧鸡,再不吃就要被谭哥吃完了。
“不能给我留个腿吗?孩子还在长身体呢。”贺兰固可怜巴巴地开口。
谭昭:……给给给。
两人分吃完一只烧鸡,贺兰固有些好奇地开口:“沈姐姐她和周少东家离开好久了,谭哥你知道……”
“我不知道。”谭昭直接将这个话题杀死在了摇篮里,见少年郎一副我还想继续聊聊的表情,他当机立断将人拉起来,“走,出去消消食,今晚听说有灯会,宵禁推迟到子时,你还没逛过江南的灯会吧?”
“没有,我要去!”
禹城的灯会是每逢十二开的,这个月的算是小灯会节,虽然规模不算太大,但对于贺兰固这样的“乡下小子”,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他手里也有钱,没一会儿就买了一大堆,多是些小玩意,但新鲜又好玩,他实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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