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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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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她还要难伺候,她是养了个祖宗回来吗?

她躺在沙发上,浑身无力地看着它。

又想到这么久了它好像还没吃饭,浑身疼痛到站不起来的人又艰难地站起身,给它热了喝的倒了进口猫粮,天气转寒,又给它盖了一个小被子,才自己弯着腰捂着肚子呻/吟。

太疼了,感觉像是胃穿刺,脊骨也疼,头骨里也有什么东西在一跳一跳的,要炸开头皮。

聂召皱着眉头又感觉到嗓子干疼,从口腔里呕出一口血往嘴角流,她活到这么大从来没受过这种罪。

她不知道孟寻跟蒋听的罪她有没有还完,但好像是时候还靳卓岐的了。她胡乱擦着嘴角的血渍,眼神空洞地想。

那是上一年四月份,跟最近的天气一样,狂风呼啸,台风不止。

聂召的高二生活即将结束,也从家里搬出了四五个月之久。

孟寻大一末。

她某天回家给文艳过生日,忽然看到隔壁孟家开着门,听文艳说才知道,孟寻休学回来了。

他的心脏病发作的忽然,医生说最好做换心手术,否则这次要做好心理准备。这么多年,孟家其实一直在给他找心脏源,但一直也没找到。

聂召自认为对孟寻愧疚,更多的或许是爱,她留了个心眼,也让身边的那群朋友帮忙去找。

可能是上天真的觉得她对孟寻有愧,还真让她不到一个月就找到了,配型很成功,不久后就可以做手术。

对方是一个即将结束生命的重度抑郁症患者,聂召去看过那个女孩,今年二十四岁,大学毕业两年在一家私企做财务。

她说她觉得自己挺开心的,虽然家庭并不富裕,虽然爸妈离婚她自己一个人生活,虽然她学历不高工资也不高,但她是个乐天派。

她想要赚很多钱,以后买个老破小,在某高校门口摆个烧烤摊,慢慢养老,她每天都元气满满期待着新一天的生活,新一天的阳光。

直到某天她发现,疼痛的感觉好似比躺在五星级酒店吃着法国大餐更爽快,她开始习惯一个人习惯世界没有任何声音,习惯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高楼的边缘好似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

她觉得,能够轻轻松松死去没有任何牵绊,也不会给任何人带来麻烦,真的是一件太棒的事情了,这很酷,也很帅。

她也知道这不对。

后来她开始频繁自杀,夜里哭着醒来,一个人抱紧自己,眼神恐惧地看着狭窄逼仄又在漏水的地下室,没人带她离开,她住了院,也从未有人关心过,就算一句“最近怎么样”都没有,她彻底绝望,签了捐献心脏手术,决定消耗掉最后的价值。

她知道这样不对,她知道的,她拼命企图自救,但好像在她发现的时候已经病入膏肓了,也没人在关键时刻救她于水火。

聂召站在旁边,沉默地听完,问:“你想要钱吗?想要多少,我给你。”

她可以拍很多照片吧,只要这张脸还有价值。

女孩笑的很开心,说:“谢谢你啊,你叫聂召吗?我可以叫你召召吗?”

没人这样喊过,好腻歪的昵称。

聂召说可以。

而在后一天,聂召知道了另外一个消息。

这个心脏已经跟另外一个女人配型成功了,女人的儿子在极力筹钱,甚至借了高额贷款,医生原本跟对方安排好了手术。

聂召的出现,给这件事造成了扭转性的变化。

她脑子忽然有些乱。

她又偷偷去看那个女人,看到女人满脸苍白躺在病床上,她脸色很沧桑,头发有些许过度疲惫后的泛白,浑身插着管,跟孟寻一模一样。

可是孟寻才20岁啊。

她竟然会这样想。

这个想法一旦冒出来,把她吓得一身冷汗,她仓皇从病房里出来,下了电梯,不小心撞到一个少年。

当时她戴着口罩跟棒球帽,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已经在杂志社小有名气,她自然不愿意被别人认出来她在医院。

她没太看男生,只记得当时男生抓住了她的手臂,声线很磁性,长相青雉,声调却疲惫低沉。

看到她的那一刻,眼底似乎腾升起了一模亮光。

“你……不认识我了吗?”

她看向他,觉得自己这样都能被认出来是不是有点太夸张,她轻笑了声,说:“你想签名的话,我可以给你签,刚好带了笔,要签在哪里?”

男生只是盯着她不吭声,聂召直接在他那件看上去洗到泛白的衣服上写下了潇洒的一笔。

他没反抗,应该是很开心的。

“请不要告诉别人我来医院哦。”

聂召朝着他眨了下眼,出了医院,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眼底的笑意瞬息泯灭。

这件事毕竟是她透出来的,她找到那个女孩时医生并没有告诉她已经跟别的人配型成功了。

也不难想,因为聂召的知名度,对方知道她是房地产大佬吴斌的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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