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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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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往自己腰上一圈,顺势将人拥在怀里:“那你就是猫爪草。”

“猫爪草?长什么样子?”苗笙偏头看着他,好奇地问道。

“它其实是一味中药,块根一簇簇的,像小猫的爪子,因此而得名,春天来的时候会开黄色的小花,很可爱。”游萧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药效呢,可以化痰止咳,解毒消肿,是味好药。”

苗笙乐了:“这还不错,我认下了。你是狗尾巴草,我是猫爪草,平凡普通,还能有一点用处,足够了。”

“还生命力顽强,怎么都能活。”游萧笑容温暖,“什么困难都打不倒。”

俩人半路亲昵片刻,继续手牵手往前走,绕过一片小花园,楼主突然停下了脚步。

苗笙定睛一看,认出了眼前的这个院子是游大少爷住的,名字同那茶楼一样,叫“唤笙斋”,再往后是聂云汉两人的主人院,而自己的梅花斋,则在这山庄最深处,挨着后边的山林很近。

“怎么?”他问道,“邀请我去你那里看看吗?”

此前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倒还真没进过这个院里。

游萧笑笑:“当然要请你进来,不过我想问的是,之后你是想住我这里,还是去住你的梅花斋?对了,你想个喜欢的名字,我立刻重新打个牌匾叫人换上。”

苗笙刚想说“当然和你一起住”,但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别别扭扭道:“和你住,凭什么啊?”

他倒也不是介意名分什么的,反正崽都要生了,人家小红一口一个“师娘”叫得那么亲,但不知怎么,他想起自己这糟糕的一生,像是没享受过半点正常的事物,突然就对一些“名正言顺”在意了起来。

别人都有的,他也想有。

游萧看他别扭又脸红,被他可爱坏了,捏捏他的脸颊:“那我今晚就向你提亲,等生了崽,咱们就成亲,如果你不介意大着肚子穿喜服,那我们尽快拜堂也没问题。”

“那还是等生了之后吧。”苗笙不想被人看到自己笨重的样子,觉得还是身形恢复了再说,他好奇地往唤笙斋里探了探头,“不过我可以暂时借住在你这里吗?我那院子太靠山里了,有点偏。”

他这给自己找借口的样子简直挠在了游萧的心坎里,楼主忍着痒,将人打横一抱,施展轻功,轻松跳进了小院,“哗啦”“哗啦”几声推门进了卧房,抱着他坐在了床上。

“看看环境满不满意。”他贴着苗笙的耳根轻声说。

苗笙好奇地打量游大少爷的房间,发现这里虽然不小,但比他想象的要简陋许多。

卧房里就是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些不怎么走心的装饰品,厅房里同样没什么个人色彩,家具摆设都像是买房子送的。

游萧看出他的意外,解释道:“十四岁之后我常年在外跑,不在这里久住,东西自然就少了。”

苗笙转去了他的书房,发现这里倒是有不少主人的痕迹。

书架上放了不少书籍,竖着的侧杆上画着斑驳的横杠,像是用来标记身高用的;正面墙上有楼主小时候的一张正面画像,胖乎乎的八岁娃娃穿着一件圆领袍,眉清目秀,眉心红痣红得耀眼,可爱得像是个年画娃娃;另一侧的博古架上摆满了奇奇怪怪的小玩意,有不少是游萧自己做的小机关,比如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可以自己走来走去的小人儿,以及上了弦之后,能够随着时光推移,自己开放凋谢的铁花。

苗笙好奇地欣赏着,走到了书桌前,看到桌子靠着的墙壁上挂了几张小卷轴,有一副字,写着“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应该是游萧的座右铭,另有两幅卷轴,一张画的是一个人的背影,一张画的是人物小像,他定睛一看,正是自己。

只不过那上边的人看起来颇有些哀愁,不像他每日在镜子里看见的人。

游萧顺手便将那两张画像全取了下来:“这是我以前按着回忆画的,画功也不好,改天重新画过。”

“这就是以前的我吗?”苗笙拿过那张小像细细端详,“难怪他们都说我现在气色好,看来以前我果然是颓废的。”他将两个卷轴卷起扔在一边,勾住楼主的脖子,笑容得意,“还是现在的我好,你捡到宝了。”

游萧把他抱起放在桌子上,捧起他的脸,温柔地舔吻着他的唇,片刻后才松开,与他额头相抵,轻喘着说:“是啊,我何其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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