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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窃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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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之前,沈欢就曾问过自己,到底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大丈夫在世,无非三样东西——钱,权,女人。

钱?沈欢并不多,身上一张黑卡虽然额度不小,但毕竟是家人给的,单算个人资产,沈欢真是个穷光蛋……哦对了,现在有一间餐厅。不过餐厅也是贷款开的。

还有一辆车,是凤紫依送给他的,这算是沈欢的资产。

一幢别墅,是苏宏伟送给他的。

有车有房,沈欢做到了。不过工资薪水都是苏黛儿给他发,远远到不了每个男人梦想的“财务自由”。

权?沈欢更没有。

没错,他有一个很多人羡慕的家世,但是沈欢从未仗着家世为非作歹。相反,他很珍惜羽毛。除非是遇到同样仗着家世胡作非为的人,沈欢才会出手。

可是,家世能靠多久?人走茶凉的日子早晚都会到。

女人?如果说还有点自信的话,真的只能是这一部分了。

对别人冷若冰山,对沈欢热情似火的苏黛儿;从第一眼就爱上沈欢的凤紫依;阴差阳错成为沈欢女人的花玲珑;远在异国还惦记着沈欢的爱丽丝。

沈欢想做的事情很多,虽然手中有人脉,但是自己直接掌控的资源实在太过稀少,这就是沈欢从有间餐厅入手介入商圈的原因。

想让身边的女人过好日子,想给她们安全感,想随时随地有自保能力,靠他自己是远远不够的。

江湖之中,庙堂之上,他的爷爷沈大炮不是无敌的。而沈欢自己再强悍,也抵挡不住四面八方同时射来暗箭。

所以,沈欢很认真得告诉凤紫依自己的追求——要成为一个真正的有钱人。

凤紫依愣住了。

沈欢微笑道:“是不是很俗。”

凤紫依点点头,又摇摇头。

沈欢双手交叉在头后,舒服得靠在软沙发中,目光望着咖啡厅的顶棚,缓缓道:“理想越俗,越有力量。”

凤紫依喝了一口咖啡,笑得很温暖。

腰间的电话震动起来,沈欢站起身,拿着电话走到咖啡馆外接了起来。

是玄道和打来的。

“沈欢,是天机……”

沈欢挂掉电话,半晌无语。

……

将凤紫依送回住处,沈欢和玄道和再次碰头。童金林由于最近比较劳顿,精神头儿不算太好,就没跟着沈欢。

两名来自“玄黄”的成员在街角的面包店面对面坐着,神情凝重。

桌子上是薄薄一叠照片。

“这就是……那柄剑?”沈欢拿起其中一张,仔细端详。

“是,如果我早一步知道是它……”玄道和言语中颇有些遗憾的味道。

“怎么知道是天机?”沈欢追问道。

玄道和喝了一口奶茶,长出了一口气,缓缓道:“命里的对手!”

沈欢双目一凝,身体微微前倾:“你说的是……古殇?”

玄道和扭头看着窗外,淡淡说道:“透龙剑,一直是古家的传家宝。除了他家的千里姻缘,谁也无法在不留痕迹的情况下盗走那柄剑。”

沈欢深吸一口气,关于“天机”组织中古家的资料在脑海里流水般划过……

古家,华夏古老的世外家族。传说祖上是走江湖玩杂耍的艺人,但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古家人具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能力——摄物。

如果按照西方医学的分析,这种能力大概类似于意念移动物体。但是古家要神奇的多,他们的家庭成员几乎都能够操控物品在虚空中运动。而且,他们也能够发出类似“隔山打牛”的气劲,隔空将物品击倒,击碎。

华夏气功修炼到一定程度,也许能够有样的效果,但是论威力,无人能超过古家人。

但是,超能家族也有致命弱点——人丁稀少。

古家几乎每一代都是单传,现在这一代古家人叫做古殇。“殇”本来是一个凶字,实在不该用在名字上。不过古殇特立独行,偏不信邪,非要反其道而行之,和老天争口气。

天遂人愿,古殇有了三个儿子。只不过三个孩子年纪都小,最大的九岁,最小的只有两岁。

玄道和用独门技能将现场的异能波动还原之后,心中已经有了计较。后来在沈欢通过大使馆施压之后,伦敦警方配合玄道和调取了事发地周围的监控。

玄道和用快进的方式迅速过滤了一遍,然后发现了古殇的身影。

古殇像是一个普通的游客,开着租来的车,在路上闲逛。

玄道和没有向英伦警方说什么,证据没有,监控缺失,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即便有证据链,难道要说,那家伙能隔空取物……怕是接着就会被当成神经病。

但是古殇出现了,千里姻缘出现了,这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透龙剑,真得有那种功能?”沈欢问道。

玄道和沉吟了一会,才缓缓说道:“据说,那柄剑能破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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