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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我杀过的人,比你多的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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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侠意味深长的问:“你认识我的上一任姚金宇吗?”

刘政敏没有回答任侠的问题:“如果你愿意跟我合作,我将来委任你做总裁,整个公司都归你领导。”

“沈诗月才是总裁。”

“只要我们控股数量加起来,超过沈诗月所有,就可以召开股东大会,然后用投票方式把沈诗月选下去。”刘政敏显然已经有了成熟计划:“股份制企业,投票这种事儿是按股份决定的,谁的股份多谁就说了算!”

任侠从这句话当中发现了点什么:“听起来你收购振宇地产的目的跟沈诗月有关?”

刘政敏玩味的打量着任侠,没有回答。

“上市地产企业实在太多了,振宇地产只是其中不起眼一家。你们这些公募基金买入任何一家公司股票都有可能,或者是制造行情从中牟利,或者干脆等着分红,但如果是要收购可就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任侠这会用上了身为血龙积累的经验和知识:“收购一家公司获得控制权,继而还要改组这家公司人事结构,我觉得应该有充分的理由。振宇地产的盘子虽然不是很大,但你想要获得控制权,也得花上不少钱,这些钱赚得回来吗?”

刘政敏摇了摇头:“赚钱与否不是问题。”

“这是最大的问题。”任侠一字一顿的道:“任何经营行为,都以盈利为目的,如果不考虑盈利的话,那么也一定是有其他目的!”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

“我应该知道。”任侠冷然道:“如果我甚至不知道你到底要做什么,我们双方又怎么合作?”

“知道的太多了对你没什么好处。”

“也没有坏处。”任侠理所当然的道:“我要是不知道你的真实目的,你特么挖坑把我埋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刘政敏又没说话,观察任侠的神色。

“其实你不说我也能想到怎么回事。”任侠已经看穿了刘政敏的那点小心思:“愿意花这么多钱去做一件事,无外乎有两种目的,一种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另一种就是为了女人。振宇地产上下没什么女人值得你这么费心,如果有的话,就只有沈诗月本人。”

“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刘政敏一字一顿的道:“我收购振宇地产就是为了追求沈诗月!”

“收购了振宇地产,能追到沈诗月?”任侠觉得这两件事情完全无关:“我不太理解你的脑回路!”

“你不需要理解,只需要回答是否愿意……”刘政敏略有点不耐烦的道:“我可以坦率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持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沈诗月个人也只是持有百分之三十,只要再加一把劲就成功了。”

任侠自从开始关注振宇地产行情,就发现有人在暗中建仓吸筹,现在知道了原来是这位刘政敏干的。让任侠有点没想到的是,刘政敏竟然已经拿到百分之三十的股权,距离控制公司确实就只有一步之遥,这也就难怪为什么刘政敏急于跟拥有股份的高管合作。但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没解决,任侠提了出来:“一般来说,企业为了奖励高管,都会给于一定比例股权,但这种股权情况非常复杂。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叫流通股,沈诗月手中的叫做法人股,高管的股权理论上是属于公司自持股份。奖励给某个高管,高管在任职期间内可享受这部分股权的收益,但离职、降级或者死亡之后,这部分股权会被收回公司,而且高管不能转让或者出售这部分股权。比如姚金宇如果升任第二副总裁,获得了一部分股权,但不能把这部分股权给其他任何人,在他死后这部分股权收回公司所有。你跟高管合作是想要为了手中的股权,但这股权你根本不能拿来用,也就是说高管不能把股权卖给你。”

“我调查过你,你在振宇地产有几年了,你觉得振宇地产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任侠很干脆的回答:“管理制度上到处都是漏洞。”

“聪明。”刘政敏缓缓点了点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股份制企业重大事项投票决定,投票比例按照股权比例来。正常来说,高管们所持赠股是奖励性质,本无投票权。然而,振宇地产没做出相关明文规定,所以高管们是可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这就是最大一个漏洞。”

任侠恍然大悟:“高管们持有的股份属于公司,但不属于沈诗月个人,那么也就可以参与股东投票。你的基金所持股份,如果再争取一部分持股高管的支持,那么在股东大会上完全可以投票把沈诗月选下去。”

“你一点就透。”刘政敏表示满意:“这就是我选择跟你合作的理由。”

“我没说要跟你合作。”

刘政敏微微一怔:“你拒绝?”

任侠反问:“听不懂中文?”

“是不是跟我合作,已经不是你说了算……”刘政敏缓缓说道:“你既然知道了这么多,还拒绝跟我合作,你认为会答应吗?”

“你不答应又怎么样?”

刘政敏冷笑着问:“知不知道姚金宇怎么死的?”

“难道是被你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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