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险象环生(2 / 3)
1984年5月中旬,博萨总秘书长应邀访华。首先,a局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警察申请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与其举行了会谈。接着,公安部刘部长、李副部长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博萨,进一步就中国刑警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一事进行友好的谈话。
博萨总秘书长表示: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警察机关加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加入后,国际刑警组织将更具有代表性。
刘部长向博萨阐明了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原则立场,并表示在打击国际犯罪方面,中国公安机关愿与国际刑警组织及其成员国合作。
1984年5月18日上午,叶丽丹目睹了那划时代意义的一幕。中国警方在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长博萨先生下榻的北京饭店正式向其递交了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申请书。申请书首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惟一的合法政府,东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七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每个成员国可以委派一个或几个代表参加。但每个成员国只能由该国政府主管当局委派一个代表团长”,“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代表有表决权”,中国代表团加入后,即为中国政府惟一代表团,由我委派团长并行使表决权。东山只能以中国东山地区警察组织名义派代表留在该组织内,但不能委派团长,无表决权,会议和文件中均不得使用“中华民国”的名称和它的旗帜,也不能用“东山”的名称,只能用“中国东山”。
1984年6月上旬,博萨总秘书长复函中国警方:“你们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正式申请,经本组织执委讨论,已被列入将于1984年9月4日至11日在卢森堡召开的全体大会日程。”
然而,东山警察当局获悉,立即致信国际刑警总秘书处作出反应:“国际刑警是非政治性组织,本组织章程第三条规定,严格禁止本组织参与任何政治、军事、宗教和种族干预活动。”很明显,这是指责中国警方提出的申请带有政治条件,与第三条的精神不符。同一时候,个别执委成员致函国际刑警组织执委会主席,称中国警方的申请涉及政治问题,为避免冲突,建议推迟到明年的大会上讨论。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为了及时赢得胜利,中国警方立即派代表团赴巴黎。
叶丽丹是代表团中惟一的女警官,也是最年轻的警官。
中国警察代表团飞抵巴黎,速赴国际刑警总部,与博萨总秘书长面谈,详述原则立场,要求将中国警方的申请按执委会原决定列入第53届全体大会议程,如期进行讨论。并表示:由于各种原因,中国被正式接纳为成员国之前,代表团暂不与会,拟散发一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刑事警察机关申请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说明”。
博萨总秘书长本人表示理解与支持,但散发文件之事必须待到卢森堡与执委会成员磋商后给予答复。
1984年8月28日,中国警察代表团乘国际列车赶到卢森保,在中国驻卢森堡大使馆官员的帮助下,紧急会见国际刑警组织第53届大会东道主、卢森堡宪兵司令部司令瓦格纳,要求其向中国警察代表团提供各国代表团下榻的旅馆和电话号码,以便大会开幕前逐一拜会。
瓦格纳满口答应。
接着,中国警察代表团又驱车赶往欧洲会议中心,与先期到达的博萨总秘书长会谈。
宾主见面,气氛十分友好。
博萨总秘书长坦诚相告:“经与执委会成员研究,国际刑警组织非正式成员国不能委托秘书处散发文件。请中国代表团谅解。”
这天下午3时,国际刑警组织执委会开会,商定第53届年会议程。中国代表团抢在开会前几分钟,会见了执委会主席、菲律宾刑事警察局局长布加林,向其简要介绍了中国申请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的原则立场,希望执委会按原决定,把中国申请列入第53届年会的议程,如期进行讨论。
布加林诚挚地表示:
“我注意到了中国的立场。”
接下来,他们必须紧急约见能够而又值得约见的执委会成员。可瓦格纳答应提供的各国代表团下榻的旅馆和电话号码迟迟不见兑现,因而无法联系。b副局长打电话到卢森堡宪兵司令部,要求瓦格纳履行诺言,可值班人员推说要找大会秘书处。
b副局长打电话到大会秘书处,值班员又推说要找卢森堡宪兵司令部。就这样推排球似的推来推去,没有任何结果。
叶丽丹想起在卢森堡市的那种紧急外交穿梭,比眼下在马尼拉穿梭追踪绑匪还苦还累。
菲律宾是友好邻邦,而卢森堡公国却受西方大国的影响友好程度有所不及。在非友好国家的国土上,一切都掌握在人家手里,智慧、勇气、力量,几乎派不上用场。在友好邻邦的国土上则显然不一样,眼下追踪绑匪,虽然难关重重,险隘道道,却只要有智慧,有勇气,有力量就可以一步步去克服。加之有国际刑警菲律宾联络官骆卡西的周密安排,每遇难关,都可以及时化解。
此时,叶丽丹发现前面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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