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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 第11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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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城南陋巷当中。

一队队兵丁在街头巷尾穿行而过,不断搜罗长相奇异的番邦人,城中百姓惊奇不已,纷纷议论是出了什么事情。

陋巷之中一间小宅院开了门,刚刚的番邦人脱去金色假发,撕掉面上伪装的易容,露出了一张俊秀的少年脸,他看上去才十三四岁,面颊上还肉肉的,还是一副十足稚气的模样。

他背着包袱迎着那些官兵走过,没有引起任何一点的怀疑。

“啧啧,看来这次骗了个不得了的人物。”喃喃低语一声,他心中却没有丝毫惧怕。

大人物又如何?只要人心中有了欲念,就会忍不住迈入陷阱。

想起那个戴着面具,眼神如鹰隼般锐利的男子,他当时甚至犹豫要不要掉包夜明珠,因为他认为那个男人会看出来,结果竞拍成功后,那人竟然眼神飘忽走了神……此时再想想自己当时紧张得心脏砰砰跳的样子,他就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高兴,高兴,他最爱骗大人物的钱!这次能骗三万两,下次就能骗十万两!

把这些有钱人全都骗光,骗光!

少年得意洋洋地穿过接道,刚刚拐入另一条小巷,却一下呆住。

那个冤大头,那个戴着面具的冤大头,出现在了他面前。

“我的钱很好拿吗?”

李瑜开口。

夫君,我认出你了

金乌西沉, 薄暮冥冥。

花宜姝走出宫门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层林尽染、残阳涂抹的景象。

马车驶出宫门,辘辘往前走, 帘幔卷起半边, 外面的人看不清车内,车内却对外界一览无余。

车子拐了个弯进入朱雀街,身边两个侍女, 车前车后皆有宫人做护卫打扮骑马随行。

紫云将暖手炉递到花宜姝手里,笑道:“夫人入京以来还没逛过这盛京城呢!”

旁边芳云道:“这也没法子, 入了京后时常下雪,今日可算是暖和些了。等到来年春日,冰消雪融,郊外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可是踏青的好去处,到时夫人可一定要去看看。”

花宜姝微一点头, 没有笑,只因她心里压着一桩事, 并非真是为了逛街来的, 所以笑不出来。

不多时, 车轮沿着道路滚进了盛京城中最大的东市。

方才在朱雀街上时还有些发冷,一进入这东市便立刻感觉到不同,什么茶楼酒馆, 什么瓦舍食肆,什么杂耍炫技……应有尽有,这里的人也远比朱雀街上多得多,一眼望过去挨挨挤挤,不觉连身上都暖了几分。

街边一家卖炊饼的揭开了锅, 霎时一阵浓云似的热气涌了出来,旁边又一家露天炮肉的撒上了佐料,一股焦香长了翅膀似的直往人鼻子里冲。

身边的侍女倒很规矩没见什么异样,但花宜姝抬眼望出去,车前车后跟随的侍从都忍不住露出了馋样。

芳云道:“夫人可别见怪,虽则宫中美食多,但民间吃食也别有风味,太后娘娘也时常叫人从宫外带美食回去呢!”

花宜姝有些好奇,“当真?”

紫云赶忙道:“自然是真的,这宫外有一家名为雀先楼的食肆,主厨做的烤鸭颇得太后娘娘喜爱,一个月里娘娘少说要叫上回。”

太后的品味花宜姝是相信的,虽然她儿子是个不管好不好吃都一律往嘴里咽的闷葫芦,但太后却是个在吃食上相当讲究的人,已经去过太后那里不少次的花宜姝立刻让人叫了几只烤鸭过来,一只放在车里她和两个侍女分食,另外两只则叫车外的侍从分了。

但那些人却没吃,而是放在食盒里拎着,紫云见花宜姝看着他们,以为她心里不解,立刻解释道:“夫人有所不知,去年陛下刚刚登基时便有御史弹劾马上吃食很是不雅观,要求所有官吏公人都不得在马上饮食,但陛下一直不予理会,直到大半年前,有一名官员一边骑马赶着去上朝,一边在马上吃东西,经过闹事时受人冲撞,不小心被一根鸡骨头捅进嗓子,人就这么没了。”

芳云也道:“自此之后,陛下就下了令,闹市骑马时不准吃东西。”

花宜姝其实没仔细听,因为这件事她早就知道,甚至比这些侍女知道得更多,也因为她忽然想起了李瑜,俗话说论迹不论心,识人先识骨,李瑜这个人真正的好处从来不在他心里说了多少肉麻话,也不在他为你出头时有多少气概如山,只在那微小处、那看不见、那不细说的地方……

盛京城地价高昂,寻常官吏是买不起宫城附近房子的,但早朝时辰是固定的,晨钟响起没多久,官员就得上朝了。不得已买在偏远地方的官吏天不亮就得起身往宫城赶,夏日里还好,冬日起来真是个折磨,他们常常连朝食都来不及用,只得骑在马上一边赶路一边艰难地吃几口。

御史只看到这些人狼狈不雅的模样,却不体谅他们的辛苦。真不知是否盛京过于太平,还是那些御史已经没别的事可以上奏了,尽挑着底层官吏的难处来找事。

后来出了鸡骨头卡死人那回事,李瑜就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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