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27)(3 / 3)

加入书签

力够强,很快就成为了社团的核心人物,收获了一大群小迷妹与小迷弟,不过平时跟我们在一起时还是那副永远都打不起精神的懒样子。小钟和丁风自从带电脑来了后已经完全沉迷游戏无法自拔,天天一有时间就玩qq飞车,特别是小钟,现在打篮球都没有以前那激动劲了,入学时那要好好练球的目标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而我,还是那样佛系的过着,上课看小说,下课打篮球,放假找小雪,虽然很颓废,过得没什么目标,只想无忧无虑的过完这四年,成功拿到毕业证,然后毕业出去工作,好好挣钱!

大学的生活过了半年了,对于男生来说,大多数都是变得越来越宅,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的理工男来说,不但宅,还越来越邋遢,连阿辉这样的小帅哥,都变得越来越不要形象,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周围都没女孩子,打扮给谁看!,对此我深表认同。高中时期的我再怎么忙,每天洗个头,吹个头发是必须的,哪怕是冬天也一样,可现在周围的人估计没几个人会这样做,几乎都是好几天洗个头,上课时也就搞点水随便抓两下,有时澡都不洗,反正大家都一样不要形象,也不会谁取笑谁。像我这种有女朋友的还好一点,最起码放假时会稍稍打扮一下自己。而女生则恰恰相反,一到大学,很多女生(我们那时候农村的女孩子中学时期一般都不会化妆)的第一大变化就是都渐渐学会化妆了,会越发的注意打扮自己了,所谓的女大十八变指的就是这个吧;外貌上面的变化是一部分,而思想上面她们会显得比同龄的男生成熟的很多!

小雪渐渐的成为了我生活的全部,由于对学业上的迷茫,我整天真正需要思考的事情就是和小雪约会,每天都期待着与她见面,每天晚上的电话粥都能煲一个小时以上,虽然大多数时间都在聊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但是很开心。长达半年的电话,对宿舍造成最大的影响就是他们三个现在全都能听懂我说我们那边的家乡话了,要知道阿辉可是从小讲粤语长大的,普通话都不标准的人,居然能听懂我讲家乡话,让我不得不感叹道真是神奇!

经过大学半年的洗礼,小雪越发的漂亮了,现在每次和我见面都会化上美美的妆。化妆品是个神奇的东西,小雪以前脸部皮肤有点偏黑,以前还没在一起时还经常嘲笑她是小黑鸭,学会化妆后,似乎弥补了她外貌上面最大的缺陷,加上她将近一米六八的身高和不足一百斤的身材,十足的大美女一位了。每次见面时我都会调侃道: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就被我追到了呢,每次小雪都会愤愤不平的说道:哼!那是我傻,我是被你骗过去的,你哪有好好追过我!不过说起来我好像还真是没有怎么追过她,只是水到渠成的就在一起了,我也曾一直一位,这样的爱情才是最好的爱情!

有时候看着她偶尔也会有点前所未有的恐慌感,害怕失去她,毕竟在大学后,她这样的女孩子身边肯定不乏追求者,万一有很优秀的人来追她怎么办,万一她喜欢上了别人怎么办?不过,这种感觉我也是转瞬就会忘记,我对小雪有着绝对的信心,她不会离开我,而我也会一直尊守着最初时我对她的承诺,会一直爱她!

我一直觉得,二十年来,我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小雪。和她在一起之后我才感觉到原来自己是这么重要的,自己是被需要的,那种被爱的感觉让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我也可以这么幸福。小雪对我变得越来越唠叨了,她会因为我打球打的忘记吃饭而骂我;会不准我熬夜看小说,要熬夜也只能是陪她的时候;会督促我好好学习,规划未来;会陪伴在我身边,每个星期都挤几个小时的公交,不辞辛劳的跑过来见我。我们就这样度过了最幸福的一段时光,虽然那时候我们都很穷,两个人每个月都只有一千元的生活费,我们无法像文青一样到处旅行,也无法像很多情侣一样到西餐厅吃浪漫的烛光晚餐,连给对她送的生日礼物都只是一个一百块钱的劣质包包,穿的情侣装也只是几十块钱的t恤,住旅馆也只能住最便宜的民宿,吃饭也只是食堂的两荤两素,后街的小吃,不过真的非常非常开心,因为不管做什么,吃什么,只要喜欢的人陪在身边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

大一的第二个学期,就这样美好的进行着,我从来都是个很懒的人,所以我很享受现在这种没有考试压力,没有工作压力,不用思考未来以及人生的单纯生活。有爱人与朋友在身边,有大把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突然间发现大学生活也确实很美好,并且期待着能一直这样开心的度过大学四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