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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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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前作揖道:“禀太子殿下,此案香典司已经结案了,何况这本就只是香典司的香料案,还不至于三司会审。”

赵六郎道:“怎么就不至于,好端端的一条人命被你们害死,还想轻而易举瞒过去!”

看着赵六郎张口闭口都将吴仁清挂在嘴边,陈戟恨不得把他那张嘴给打烂,但他按捺住冲动,又道:“三司会审理应有圣上亲自下令,太子殿下此举恐怕有些操之过急。”

陈戟这话说的含沙射影,不服之意直接摆在了脸上,说完又看向一旁的曲仁平,眼中暗示明显:“曲大人您觉得呢?”

曲任平默了片刻,含胸垂首:“下官觉得太子殿下所言甚是。既有无端枉死之人,香典司的香料案子便确实不再属于陈大人一人做主,何况枉死之人还与陈大人这个朝廷命官有关。是急从权,太子殿下奉命监察,当是有这权力。”

看着先前还与自己同一条线上的人,突然倒戈,陈戟握紧了拳头,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周沅手指敲了敲案几:“无妨,孤让人去宫里请一道旨便是。”

帮他

说是请,其实从青云楼出来时予良便进了宫,等圣上旨意到时,恰好大理寺,都察院,刑部的人都来了。

而听闻要提审香典司一案,就连寿宴上的荣国公与五皇子也赶了过来,表面上是说因为听闻了陈戟与赵六郎起争执打架要来劝架的,一听要审案,倒是坐下旁听了。

张裕德述案整理文件,赵六郎复案补充,将吴仁请的案子与众被查抄的案子一并堂审。

案子要理也简单,查抄一事众人倒是没听出什么大纰漏,就是吴仁清的死因有些不合法规。

刑部道:“法司核理当求严苛,面对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犯者不肯认罪,适当的用刑威压也是常有之事。”

大理寺卿不甚赞同:“私抬香料价格罪的大小应有谋利多少定罪,既不算大恶也已经抄铺子拘押以示惩罚,再用重刑实为不妥。”

左都御史一脸肃然:“刑赏之本,在于劝善而惩恶。本官记得吴仁清此人曾向香典司推举过万安沉香,亦为万安百姓谋生路,圣上还记过他一功,倘若他坚持自己是清白之身便该给机会复核案子,而不是惩以重刑。”

为避免冤狱滥刑,判决死刑尚需再三复奏,这意外重刑死人可不算轻罪,尤其是自圣上近年来再三言“法务宽简”,一直竖立宽厚仁慈典范。吧14巴1流963

如今三司坐审,已经摆到明面上,就不可能按从前那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结果便要以矫枉过正,香典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陈戟应当革去香典司指挥使一职。

众人看向上位的人,周沅默然。

作为旁听的容国公阅了案卷,做了个和事佬:“少詹事忠心辅佐太子殿下,又素来仁厚,对吴仁清一案自然也抱有同情。但他虽有功也确实犯有罪且证据确凿,用刑威压也是情有可原,若人人抗罪不从,岂不是天下无罪?今日之事也多是误会,不如功罪相抵便免了吴仁清之罪,让其家人接应回去,也算有个交代。”

其实大家都明白,明面上圣上要庶免冤滥,但大多时候只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也就过去了。毕竟如今五皇子最得圣心,也最获群臣拥护,陈戟又是尚书令的亲信,少不得要卖个面子。

而荣国公也赌太子如果够聪明,就不会在此事上过于激进,否则必然会惹得圣上不悦。

陈戟也反应极快的上前请罪,摆低了姿态:“是下官管教下属不严,才犯此重罪,还请太子殿下降罪。”

五皇子的目光也悠悠飘向上方的人,他倒是与荣国公相反:“有错便罚,该是如此,否则便该失了公允。”

众人都在等着太子开口示下。

周沅却慢条斯理的拈起了案卷,看着上面陈罪状上按压的指印,说起了一桩事:“若孤没记错的话,吴仁清是在初九晚断的气,这供状上却是初十才认罪按压手印,陈大人,这是为何?”

吴仁清誓死不认,不复案又给了重刑,供状死后才落指印,屈打成招的意味很明显了。

张裕徳也上前解释了一句:“吴仁清临死前下官让其见了家人,太子殿下当时也是在的。”

话落,众人又将那供状轮流接过看了一眼,确是初十卯时的日期。

周沅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陈戟:“重刑至死,草草结案,孤倒觉得他死的并非是意外,至于有没有罪,也待定夺。”

陈戟没想到太子连吴仁清何时死的都知道,一时紧张到冒汗,不知如何解释,跪伏在那不敢出声。

荣国公闻言面色已经有些不自然。

而原本淡然的五皇子,在看了眼荣国公与陈戟两人之后,陡然变得阴沉了起来。

吴仁清若没有认罪,这案子理应交给大理寺复核方能结案,但眼下陈戟私自结案拿了个假的供状,先前的重刑倒成了刻意,这下再如何求情从宽处理,都没有由头了。

这时,香典司的副使忽然跪下认罪:“吴仁清是小人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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