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2 / 3)
“你小子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装,你就装。我看你装到什么时候去。”唐浩不屑的说道。
顿了顿又道:“刚才在厕所碰到那王八蛋,说约你下午去操场谈谈。”
叶云开始搜肠刮肚的回忆那个小科到底是何方神圣,终于脑海中一亮,让他想起那个男人是谁了。
自己的情敌啊!那个撬了自己墙角的人。
“他要跟我谈什么?挖墙脚的过程啊,我没兴趣跟他谈。”叶云笑道。
“老子跟你说正经的,你别他妈的老在我面前装出这副什么都不在乎的德行,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
“呵呵!施主你错了,老衲早就放下了,只是你放不下而已。”叶云有模有样的双手合十念叨道
唐浩无奈的翻了个白眼:“ok!ok!劳资懒得管你了,既然你放下了,以后就别老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转,瞧你那点出息。”
叶云一阵沉默,蓦然道:“我一个人去?”
“如果你怕死的话,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只要你不怕辱没了你的名头?”
“他要打我怎么办?”叶云可怜兮兮的说道。
“去死,你下手轻点那王八蛋就算烧高香了。”唐浩瞪了他一眼。
要说这件事其实很搞笑,也算是叶云高中时代一件非常有代表性的事件。
事情的起因结果都非常的简单,除了有点狗血以外就没有什么波澜了。
但是这件事情却改变了叶云的整个高三生涯,也导致了他破罐子破摔高考失利。虽然叶云之前的考试成绩不怎么样,但是勉强上个本科还是可以的,就是因为这件事,最后他只考上了一家普通的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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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
叶云的女朋友叫庄梦蝶,曾经是他的同桌。两人都喜爱文学,用当下很时尚的话来说就是两人都属于文艺青年。
随着日常中对文学作品的交流两人渐渐的互生好感,不过谁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但是在外人看来他们两人就是在一起了。
直到有一天,王科这个三班的尖子生在教室里散发喜糖,说他跟庄梦蝶正式成为了男女朋友。
可惜的是这个消息传来的那天,窗户外面是艳阳高照,叶云甚至还纳闷,小说里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不应该都是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的么?
没有雨水浇熄他心里的愤怒,灼热的阳光取而代之点燃了他心里的怒气,他揍了王科一顿,然后立马换了位置。
叶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刚刚挂上高考倒计时标牌的日子,上面清楚的写着离高考还有两百一十天。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没有所谓的华丽逆袭。叶云从此之后就没有再跟庄梦蝶说过一句话,梦蝶也选择对他视而不见,只是王科在人多的时候总是不会与她太过的亲昵。可是叶云知道,他每晚下了晚自习都会送梦蝶回家,不过有一点让他感觉有些好笑。
王科那个家伙原来属于有贼心没贼胆那种,自己跟踪了他那么久,居然一次牵手的画面都没有看到,太给男同胞丢脸了!
于是叶云的生活就变成了白天上课睡觉,晚自习后跟踪王科庄梦蝶,最后迈步进入网吧,在早上六点半的时候出来,因为那个时候梦蝶也会从家里出来去学校。他就在她的后面慢悠悠的晃倒教室,然后继续睡觉。
不过……下午的邀请叶云还是去了,虽然心里已经不太想去纠结这样的事情,毕竟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拥有着三十岁灵魂的怪叔叔,纠结这样的事情让他感觉有点幼稚,但是他实在受不了唐浩那堪比唐僧一般的唠叨功力。
叶云暗自一笑,吹着口哨往后操场走去,结果刚到教学楼下面就碰见了庄梦蝶,这个曾经让他无比迷恋的女孩此刻正安静的站在那里,看到他下来之后虽然一脸的不情愿,但是还是鼓起勇气走上前来。
“你不要打他,这件事跟他没有关系。”庄梦蝶几乎是用尽了力气说出这句话,似乎浑身的力气都被这几句话抽空了。
在她那双清澈如水的眸子里,除了焦急和深深的担忧外,似乎还隐隐夹杂着一丝狠铁不成钢的情绪,尽管这一抹情绪隐藏得很深,但是却在拥有了三十岁灵魂的怪叔叔面前变得无所遁形。遽然间……就连叶云都感到有点错愕,难道是自己眼花了不成?
看到他那茫然的目光,庄梦蝶忍不住跺了一下脚,瞬间又把叶云拉回了现实中。
“哦,好吧!”
没想到重生回来与自己的高中恋人说的第一句话居然会是这样的内容,也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悲伤。不过庄梦蝶接下来的话更是让叶云跌碎了眼镜。
“我跟你一起去。”
“不是吧?你跟去做什么呀。我真不打他,我没事揍他干嘛呀?我吃饱了撑的啊我?”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梦蝶要跟去的消息,让叶云的心里有了几丝的慌乱还有烦躁。
“反正事情总要说清楚的,我也厌烦了这种日子。”庄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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