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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9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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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轻轻地抚摸着, 意识也渐渐地消弭。

他太困了,又累又困,不想再去多想别的事情, 只想好好地睡上一场。

说不定,醒了之后,常锦煜就回来了, 笑盈盈地告诉他, 我是跟你开玩笑呢, 就只想考验考验你适不适合做魔教教主,你做得很好,我现在回来了,你可以休息了。

方岐生模模糊糊地, 感觉到眼皮越来越重,在陷入梦境的最后一刻, 想起了那一幕。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略略算来, 或许已经有十四五年了。

乱世最难安身。

从方岐生记事起, 他似乎一直都是一个人。

在这偌大而又孤独的世间,摸爬滚打, 没有什么思考的能力,懵懵懂懂的, 一心只想着活下去,他也不清楚什么叫做偷或是抢,只知道自己如果想要活着, 就必须用手去拿,将牙齿、指甲、拳脚,一切坚硬锐利的东西作为武器,归根结底,只是为了寻得一线生机。

那时候没尝过甜的东西,说实话,方岐生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挑食,什么是他喜欢的,什么是他不喜欢的,他一概不管,只要是能吃进肚里,消除饥饿的东西,无论什么都行。

常锦煜后来对方岐生说,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觉得方岐生简直就像只狼崽子。

又凶,又狠,眼神中透露着对死的畏惧,动作中处处都是对生的渴望,却同时又是高傲的、对生死不屑一顾的,好像根本就没有说话的能力,沉默得像个饥肠辘辘的捕猎者。

就为了抢一个脏兮兮的馒头,能把好几个比他大了许多岁的富家子弟给揍到痛哭流涕,在地上又哭又闹,气喘吁吁,身上华贵的衣裳都沾满了涕泪和泥土。

常锦煜起了兴趣,就倚在墙边,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

有个男童捂着缺了几颗牙齿的嘴,口齿不清地喊他,让他帮忙,承诺什么都能给他。

常锦煜笑着回了句:小孩儿,对于你来说,我比他更加危险。

他的眼神太冷,背上的那柄剑又足够有威慑力,那男童见着,一时间也不敢开腔了。

结果,把其他富家子弟都给吓着了,抢完东西之后还蹲伏在原地的那个小孩儿却是毫不畏惧,抢了馒头之后,背过身,用余光去看常锦煜,手里还不闲着,正将馒头往嘴里塞,也不怕被噎着,动作又利落又迅速,眼神如同孱弱的饿狼。

虽然弱小,虽然浑身狼狈,但确确实实是一头狼。

常锦煜放下手臂,慢慢地走了过去,生怕惊走这个正在享用猎物的野兽,隔了几步的距离,把腰间的水囊取下来,扔到了他脚边,溅起了零星的尘土。

这位魔教教主好言好语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狼崽子连开口的工夫都没有,极为轻蔑地瞥了他一眼,腾出一只手把水囊拿起,动作熟练地拧开了盖子,嗅了嗅,感觉气味是正常的,就咕咚咕咚大口灌了下去。

常锦煜估摸着他不是不会说话,而是懒得跟自己说话。

他也不恼,上下打量了一下这只狼崽子,看见他破破烂烂的衣服上绣着个方字这原本应该是个姓方的人身上的衣服,被他抢来穿的。

常锦煜思索片刻,提议道:岐是形容树枝分叉一样的山形,我瞧你这前半辈子过得也不安稳,为求生避死花了不少心思,不如就叫你方岐生吧。

光顾着喝水吃馒头的狼崽子压根不理他,好像他在自言自语,自讨没趣似的。

之后,常锦煜用上了十足的耐心,等着狼崽子吃饱喝足了,打了个饱嗝儿,抬手就狠狠地劈在他的后颈子上,直接把人给打晕过去,心情愉悦地拎回魔教去了。

方岐生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常锦煜是真的有病。

他一个人孤惯了,从来都是独来独往,完全没有兴趣和别人接触,说话是会说,但是嫌开口麻烦,常锦煜就硬逼他开口,方岐生不堪其扰,慢慢地也会说两三句话了。

基本上说的都是烦死了,离我远点,滚开。

后来混熟了之后,常锦煜又用差不多的方法拎回了一个黄盛当他的师弟。

这下就热闹了,黄盛嘲讽人是有一手的,方岐生也不甘示弱,硬生生和他对骂了好几年。

当然,等到长大了之后,吵架的次数就少了许多,基本上都是直接动手。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方岐生不知不觉中已经将常锦煜和黄盛当作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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