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3 / 3)
件黑色的bra,什么都没穿。
雪白的脊背,微微凸出的蝴蝶骨,纤细的文胸带,脊椎中央的凹槽,这是何等的视觉冲击。沈陆嘉觉得浑身都燥热起来。
不过伍媚已经很利落地将拉链又自下而上拉好了,遮掩住了那一身旖旎的春光。然后抓起笔记本电脑旁沈陆嘉的茶杯,毫不避嫌地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水。
“你没吃早饭吧。今天我请客。”伍媚用勺子挖了一大勺蛋糕塞进嘴里,然后享受地闭上了眼睛,“香浓的焦糖慕司,包裹着chibot奶油的无花果和覆盆子果肉,酥酥的派皮,简直太好吃了。”
沈陆嘉看她吃得一脸餍足的样子,在心底苦笑,其实相比蛋糕,他现在更想吃的…是她。真不知道她匮乏的“消防知识”是有意还是无意。
“别动。”沈陆嘉忽然正色道。
“怎么了?”伍媚被他吓住,停住了手里的动作。
沈陆嘉却只是弯腰用拇指将她唇上的奶油抹下来,然后,在伍媚的注视下缓缓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这厮居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伍媚愤怒了。还没等她发作,嘴巴已经被堵住。
亲吻到最后,两个人都一同滚到了床上,脸对脸躺着。
“舔奶油那招你跟谁学的?”伍媚呼吸还有些不稳。
沈陆嘉微微别过眼睛,然后老老实实地从床头摸过一张花边小报,“这是酒店送的报纸,里面有一个□英文专栏,正好讲的是如何取悦你的伴侣。”
伍媚盯着那二号黑体字“12 strokes to please your partner”,第六条写着“当你的伴侣在吃色拉时,如果嘴角不幸沾上了色拉酱,你的机会就来了。凑上去,用舌头舔掉。相信我,这样间接吃到的色拉绝对是人间最美味的。”伍媚看得眉开眼笑,这个男人怎么能可爱成这样,简直萌得她肝颤。
“沈陆嘉,你简直太可爱了。”伍媚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整个故事最初的构思是因为想写顾倾城这个妖孽。。。不过后来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至于顾倾城和大狼狗的关系,返回去看尾端,相信你们就明白大概鸟。。。不过和你们猜的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
顾倾城是有儿子的。。。她儿子,你们也见过鸟的。。。猜猜是谁。。。
下一章开船。。。
☆、42琴声如诉
巴黎一区的旺多姆广场北侧的丽兹酒店是戴安娜王妃生前住过的最后一家酒店。戴安娜贵为王妃,但似乎从来都不是婚姻幸福的典范,在这里公布婚讯似乎带有几分不吉之兆,但是阮正义还是顺着顾倾城的意,在这里举行酒会。谁叫顾倾城的偶像香奈儿在丽兹酒店一住就是35年,并且堂皇向全世界宣告—— “le ritz, c&039;est a ain!”(丽兹,我的家)。
沈陆嘉是一个人过来的,两个人吃完午饭没多久伍媚便被她母亲电话叫走了。原本约好一起去逛跳蚤市场也只得悻悻作罢。
他刚进门,就听见有人在背后唤他。
回头一看,居然是颜霁,转念想到阮家也做奢侈品,颜霁交游又广,熟识也不奇怪。
“陆嘉,你这尊大神平日里可是轻易不下凡尘的,怎么今天也来这花花世界了?“颜霁将手里十二骨的洒金折扇“啪”地一下抖开,笑得如同一只不怀好意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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