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74节(1 / 4)

加入书签

“追吗?”

大叔走过去,问道。

罗焱却摇了摇头,我注意到,他灰色的魂体开始消散了,这是魂力使用过度的关系。这种情况,会发生在一些,未成厉鬼的普通阴魂或者是幽魂的身上。

“我的时间差不多了,小森,你过来。”

罗焱对我招了招手,我一愣,随后缓缓走了过去,就像是一个在读书的学生被自己尊敬的老师叫住一般。

站在对面三人的面前,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小孩子,而不是一个20岁的青年。

罗焱冲我微微一笑,伸手摸了摸我的头,我看见有金色的光在我的心脏部位亮了起来,这在上一次我对付莫良的时候就出现过,当时我还以为是什么奇迹发生了,如今看来,可能当时就是罗焱帮了我一把。

“这金色的光是一种血脉的力量,我留在你身体里的这些魂力已经耗尽了,能做的只有这一点了,以后,还需要你一个人努力了。”

我看见罗焱的身子在缓缓消散,就好像是被风化的雕塑一般,当他彻底消失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里,就好像是少了一些东西,接着我感觉到心脏里一热,心里顿时一惊,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心口,我惊讶地自言自语道:“我的心头血,回来了……”

远处有警车的鸣笛声,还有纷乱的人声。

大叔走过来一把抱住我,黑色的风烟之中,我又一次距离大叔这么近了。

“师傅,是不是又要走了?”

我平静地说道。

“是啊,不过,这一次大叔答应你,绝对会活着回家的,你能长大真是太好了,真的!”

接着大叔将那个火红色的葫芦塞在了我的手里。

“这是流火葫芦,算是我们一脉的传承之物,你先替我收着,将来有一天,我会取回来的。除了其中的流火需要仙气驱动之外,其他的方法和紫心葫芦一样。”

大叔同样摸了摸我的脑袋,转身和徐福两个家伙,快步地向前走去。

我摸着手里的流火葫芦,看着渐行渐远的大叔,听见徐福对我喊道:“小森,到时候我们再见,你要带我去大保健啊!”

我嘴角露出了笑容,可是眼睛里却有泪水往下流。

短暂的相聚,那么快就结束了,我皱着眉头,一边哭,一边笑,挥着手,大声喊道:“大叔,一定要活着回来啊,我和黑蛋在家等你!”

他们两个人消失在了路的尽头,我低下头,看见豪宅的废墟边,有一张徐福掉落在地上的照片,那是一张我曾经在家里看见过的大合影。

照片上很多人我都不认识,我捡起照片,背后的警笛声越来越响,警察纷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可是我却一点都没有在意他们。

慢慢地将照片翻了过来,我看见照片的背面写着:那一年,我们在一起,情义无价,祸福相依。

随后,我将这张照片放入了自己的口袋里,接着警察就冲了上来,拉走了我。

救亡者受到重创,这件事情在灵异圈传的很快,我的名字又一次变成了整个灵异圈里最大的话题,还有神秘的骷髅人,灰色的魂魄,重出江湖的天才阴阳代理人蒋天心。

这些名字,加上我端木森,救亡者,简直被灵异圈子里的人编成了一部非常夸张的玄幻小说,但是,我知道,实际情况也差不多,这是我见识过最扯淡,也最可怕的战斗。

在看守所里过了48个小时后,我被陈新林保释了出去。

坐在饭店里,陈新林将一道钱塞给了我,然后还有一些日用品,对我说道:“肖鹏重伤,已经逃往国外了,救亡者这一次受到重创,你要小心了,我最近被老头子盯上了,不让我插手你们灵异圈的事情。这些是我为你做的最后的事情了,今晚我会安排你偷渡回上海。不过,天心有你这么一个舍生忘死的徒弟,真是他的福气啊。”

陈新林对于大叔还活着的消息,显得非常的开心。

“不,我能做大叔的徒弟,是我的福气。”

我拿起行李,在陈新林小弟的安排下,踏上了连夜返回上海的货轮。坐在船舱里,没想到,这一次送我的人居然还是老屁。

“托你的福,我认识了二公子,他说我是个重义气的人才,破格提拔我做了基隆片区的头儿,我觉得既然你是我带来台湾的,肯定还要我送你回去。”

老屁笑着对我说道,他这一次也是收获颇丰。

我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摸了摸腰间的两个葫芦,恐怕就算是通天会的人都没有两个葫芦吧,不过这两个葫芦不是用来炫耀的,而是一种责任,一种压力。

第二天下午我回了上海,经过疏通,我从港区,搭着拖车离开了码头,坐上地铁六号线,朝着家里的方向返回。

等我回到酒店的时候,正看见,恋心儿他们在酒店的大堂吃饭,李迅这货正在和玉罕抢肉吃呢。还是周易眼尖,一眼就看见了我,大喊道:“头儿!你,你回来啦!”

我放下包裹,微微一笑说道:“我回来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