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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虚伪的明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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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胡喜喜这一路想来也够折腾她的,这罪没少受啊!这般想着,他语气温和了很多,道:“你能把整件事情回忆一下吗?”

明朗身子明显一震,睫毛如翅翼般抖动了几下,显得有些惶恐,她双手抓住膝盖的裙子,使劲地抓着。

甄阳见她如此,伸手握住她的手,在她耳边低声道:“不必害怕,你已经安全,我会陪着你!”

明朗点点头,喝了一口水,小声地道:“那天,我如常去了公园了打麻将,刚开始玩,忽然听到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还没回头,来人就架住我的胳膊把我拖走。我当时都吓呆了,压根顾不上呼救,他们一路拖我去到路边,拽着我上了车,然后我看到胡喜喜跑过来救我,她冲上车,还没来得及出手,车就开了。当时车上有四个人,一个开车,两个负责抓我,另外一个估计是老大,他们全部都蒙面。当时在车上,胡喜喜跟那老大打了起来,但是因为空间太小,压根施展不开,后来有一个人拿电击棒在我们腰间点了一下,我们就晕倒了,当我们醒来的时候,已经下了车在山上了,那几个人拖着我跟胡喜喜进入山林,当时我们都被绑住双手,反抗不得,只能任由他们拖着行走。到傍晚的时候,有两个人说出去找吃的,只剩下两个人看守我们,他们把我们丢在乱石堆旁边,胡喜喜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刀片,竟然帮我割穿了手上的麻绳,松了绑,胡喜喜就跟那两个歹徒打了起来,后来,我们就跑了,歹徒一路追,我们一路跑……”说着,她全身颤抖,身子往甄阳身边缩去,低垂眉头,那接下来是怎么对的口供?她忘记了,当然不能引领他们往山中通道去,因为那里会留下脚印和痕迹,很容易就查到她们说谎。

“后来呢?”李哲文蹙眉追问,这个说法跟胡喜喜说的一样,而瞧明朗一副受惊吓的模样,不像是编造的。明朗说的是真的,换言之胡喜喜说的也是真的?

明朗忽然掩面大哭起来,后面的,不记得了啊,胡喜喜到底是怎么说的?她投入甄阳的怀里,全身颤抖,“我们还遇到了蛇,天啊,好恐怖,那蛇在我脚面上滑过,甄阳,我好怕啊……”

甄阳抱着她,心疼地拍着她的后背对李哲文道:“行了,先不要逼她,她才刚脱险没多久,情绪还没恢复!”

李哲文只得道:“那好吧,明天你带她来公安局,我们重新再给她做一份笔录!”

旁边的一名警员把刚才记录的本子递过来给明朗,道:“明朗小姐,麻烦你签个名,然后摁个手指印!”

甄阳接过来,放在茶几上,好生安慰了几句,明朗这才在他怀里怯怯地探头,微微颤抖地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摁上手指印。

李哲文起身安慰道:“你好好休息,相信警方,我们一定会尽力而为,抓到那几个歹徒的!”

明朗起身相送,“谢谢!”

送走李哲文,明朗脸上的悲戚恐惧一扫而空,回头看了甄阳一眼,问道:“饿吗?我请你吃大餐!”

甄阳审视着她,“你不怕了?”

“吃饭皇帝大,饿肚子的时候什么东西都要丢在一旁!”明朗笑意盎然地拉着他往外走。

“去哪里吃?我钱包还没拿!”甄阳道。

“我带了,我请你吃!”明朗摊开手掌,手心静静地躺着几张折叠的毛爷爷。

“这不是我放在电视柜旁边的钱吗?那些墨水迹是我今天……”

“别傻了,钱都是一样的!”她有些心虚地把钱放进裙子的兜里,“再说,你的钱不也是我的钱?”

“那怎么一样?我给你的话是一样,我不给你你就是偷!”甄阳抓着她的胳膊道。

“别说得这么难听,鲁迅不是说过,读书人偷书不算是偷,同理可证,我是生意人,偷钱也不算是偷啊,那叫借!”明朗双手插在裙兜里,神清气爽,一改之前怯懦小媳妇的模样。

“那是孔乙己说的吧?”他眯起眼睛看着她,“敢问你又是哪门子的生意人呢?”

“搞不好孔乙己就是鲁迅呢!我好歹也是快餐店的股东,怎不是生意人了?”她慢条斯理地说着,领着他走向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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