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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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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咬痕,咬得她血肉模糊,像禽兽一样,在属于自己的东西上,尽可能的留下自己的味道,老远就让敌手知道,这个是有主的。

那样疼,看她受不住,他就把自己的手指、耳朵、胳膊……但凡能咬住的地方塞到她嘴里,就像女人顺产咬毛巾,让她把他咬得同样血淋淋。

他说这是他们彼此留在对方身上的“爱的印记”,干细胞的记忆比人的记忆更长久,哪怕再怎么更替,也不会抹灭这些记号,他要让她的身体记住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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