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2 / 3)
盗栏,但没听说过,会有如此高度统一的室内装修效果。
胡思乱想间,已来到楼梯口,脑子转了个弯,突然想到,一样的装修效果,只差一位的电话号,太多的巧合,就该叫蹊跷了。
顿生警觉,收回欲踏上楼梯的脚,本想转身就走,却听见一阵轻柔低缓的钢琴曲,竖耳聆听,触动心弦,仿若受了蛊惑,抬脚,一步步向上。
巨大的落地窗,干净的白衬衫,姿态迷人的坐在钢琴前,修长完美的手指,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舞蹈,流泻出静谧安适的乐音。
就在她现身的同一时间,他微微转头,笑盈盈的望向她:“你来了。”
她感觉心口似被什么狠狠的撞了一下,因手中捧着纸箱,不能做出别的动作来,只好克制,艰涩的:“我们好像见过?”
他没有停下动作,答非所问:“很久以前,我曾跟一个女孩儿说‘音乐可以止痛,转移病人的注意力,减少肌肉张力和恐惧,因而纾缓疼痛。’那个时候,很是自以为是,好像自己有多高明,好多年过去,听了个叫‘捧杀’的词,突然明白过来,所谓‘天才少年’的可悲。”
明明是微笑着的表情,可她却看到了他的落寞,因着莫名的心疼,轻易卸除防备,捧着纸盒走过来:“从来没有哪个人,可以一帆风顺一辈子的。”顿了顿,好像他们是相识多年的好朋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问出口:“那个女孩,是夭夭?”
他愣了一下,随后微笑着点头:“是啊,夭夭。”又似陷入回忆,自言自语:“因她放弃音乐,因她开始学画,因她放弃作画,因她重拾音乐——这样的反复无常,全都是为了她。”
她想起来了,他是个画家,她还翻阅过他的画册,手心上的原画,就是他的作品,真是缘分啊!
不过那么多想法,最后却只是顺着他的话:“你很爱她?”
他点头:“是啊,很爱、很爱。”
她环顾一圈:“她呢?”
他的笑容淡了些,却还是维持着温和模样:“嫁人了。”
她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这个阳光温暖的上午,她坐在一边,聆听一个感觉很熟悉的陌生人的故事。
他说,他十岁开始跟随国际乐团巡回演出,十三岁独立演奏,少年时代,大半时间耗在钢琴前和飞机上。
十七岁那年,他感觉倦怠,想休息休息,他家里把他安排进了一所私立学校,在那里,他遇上了她。
长得不是学校里最出彩的,家世也不是学校里最显赫的,学习成绩平平,学校组织的会演也没见她露过脸,可在这所学校里,如此普通的她却和他齐名,真是纳罕。
纵然是被誉为天才,他也是个人,也会有好奇心。
那一天,他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扯着随意搭在肩头的单肩包带,走在廊道上。
突然听到脆生生的一个女声:“洛邈,你好。”
抬眼,看见三步开外站着个穿着公主裙的女孩子,歪着头,笑吟吟的望着他。
类似的情况,他遇到过很多次,有些不耐烦,不过没表现在脸上,只是面无表情的回望她。
果然,她走过来,塞给他了一个印满红桃子的包装纸包着的小盒子,羞赧的说:“这个给你。”然后跑开。
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拐角,他这才蹙了眉头,看看手里的礼品盒,又看看不远处那个垃圾箱。
继续之前的步调,只是路过垃圾箱时,毫不在意一扬手,包装精美的礼品盒准确无误落进垃圾箱。
又走了两步,就见先前跑远的女孩双手掐腰站在前头,很有一股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小脸通红,愤怒的瞪着他:“姓洛的,难道你妈妈没教你要尊重别人的心意么?”
不等他说话,就从一边跑出来个眼圈红红的女孩着急的拉她:“夭夭,算了。”
原来那个礼物是她帮朋友递给他的,原来她就是陶夭。
第二次见她,是放学路上,他坐车里,她和一群女孩走在路上。
和她挨得最近的是个美丽高挑的女孩,他对那个女孩有些印象,在汇演上,一曲古筝曲,被那女孩演绎的极其到位,是公认的“校花”。
不知旁边的人说了句什么,就见校花一把搂住陶夭的脖子,瞄着她的脸蛋,用力的亲了一口。
车子正好路过她们身侧,车窗敞开,他听见陶夭脆生生的声音:“要死啦,搞得人家满脸口水,你丫是狗投胎啊!”边说边动作夸张的擦着脸。
她擦掉这边,校花就亲另外一边:“小夭夭,我是这么的爱你,你怎么忍心把一颗少女芳心随意践踏。”
她一巴掌拍过去:“呸,丫能变阳光王子不,能变,我就不践踏你。”
原来,她朋友那么多,连校花都喜欢她。
然后,他莫名的开始暗暗注意她,不知不觉陷了进去,等回过神来,他记录她生活点滴的本子,已经写得密密麻麻。
十几年的事情,他简单陈述。
她问:“既
↑返回顶部↑